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云浮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强调,要推进省市县派驻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提升派驻监督效能。
云浮市认真学习贯彻派驻机构改革要求,坚持实事求是、稳中求进,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针对派驻机构当前存在问题,有力有序推进派驻机构改革工作,推动派驻(出)监督向“有形有效”转变,“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显著增强。
深入调研摸实情,找准症结破难题。在基层,派驻监督偏软偏弱是一个共性问题。为从“根子”上解决问题,云浮对派驻机构组织架构、工作机制、工作实情进行了深调研、大摸底,发现派驻机构虽然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日常监督中做了大量工作,但是监察体制改革后,随着监督对象范围扩大和线索来源拓宽,一些共性问题开始显现,如:组多人少、力量相对分散,年龄偏大、年轻干部不足,职责不清、管理机制不畅……这些问题的存在,导致派驻(出)机构的工作往往浮于表面,“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难以得到有效发挥。据统计,近6年来,市级26个派驻(出)机构处置问题线索平均每组每年不到2件,其中9个组连续6年无自办案件,“探头”作用不够明显。市纪委常委会反复研究后认为,派驻监督虽实现有形覆盖,但与有效覆盖存在较大差距。只有继续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从机构设置、人员调派、体制机制上破除问题症结,才能为派驻监督注入活力,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
主动对接凝共识,齐心协力促改革。调研中,一些派驻(出)机构反映,“摊子大,人员少”“想管也管不过来”。确实,人员不足是制约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一个瓶颈问题。在现有编制职数条件下,要彻底解决这个问题,唯有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通过压减机构,提升派驻机构人员业务能力,科学有效统筹协调人员,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办成事。在改革中,市委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先后6次传达学习党中央、省委有关派驻机构改革文件及会议精神,领悟改的目标,统一改的思想,凝聚改的共识,落细改的举措。市委主要领导到任不到1个月,就召开市委书记专题会、市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派驻(出)机构负责人任免方案,推动改革正式落地。市纪委监委主动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等部门对接联系,并派员到韶关、汕尾等市学习借鉴改革经验。坚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始终,先后2次专门与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谈心谈话,掌握思想动态,凝聚改革共识,确保派驻改革积极稳妥、审慎有序,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经过反复酝酿,认真研究,市委常委会通过了《云浮市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中共云浮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云浮市监察委员会派驻(出)机构改革方案》,与以往相比,这次改革赋予派驻机构查处驻在部门科级及以下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职责,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还负责审理各派驻机构所办案件。
自我革命增合力,攥指成拳强监督。改革前,市纪委监委共设置26家派驻(出)机构,编制69个,平均每组2.6个,其中14个组每组只有2个。由于监督力量分散,面对急难繁重任务,不得不“拆东墙补西墙”,导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为破解“有活却无人干”的困境,市纪委监委主动推动自我革命,在人员编制不变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监督单位的性质、职责、人数、工作关联度及工作总量等因素,合理调整派驻机构设置,整合人员力量,将派驻机构总数从 26 个压减为 15 个,压减幅度达 42%,每个派驻机构达到4至7名编制,平均4.6名,比增2名。派驻机构进一步“强筋壮骨”,真正做到攥指成拳。如,改革后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编制增加到7个,面对繁重任务,可分3个小组同时展开线索初核,组与组之间你追我赶、互相监督,组长把精力放在抓统筹抓重点抓监督上,监督质效进一步提高。
干部管理一盘棋,优化结构添活力。干部调整中,市纪委监委反复与市委组织部沟通协调,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与派驻干部全覆盖谈心谈话,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事业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担当,打通系统内外、纵向横向交流渠道,实行适岗适人、一人一策”,把派驻干部纳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大盘子”统筹使用,实现干部一池水、管理一盘棋。通过改非留任、交流任职等途径,对原有的24名组长妥善消化安排,实现组织意图与个人意愿相统一,并从市、县纪委监委和市直部门选拔3名专业基础好、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年轻干部担任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大力推动交流,合理调配干部,一方面,对任职4年以上的18名正副组长进行大范围轮岗;另一方面,坚持老中青梯次搭配,实现每个组既有会监督办案的干部,又有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干部,还有善于沟通协调的干部。8月,派驻(出)机构负责人全部到岗。9月,其余干部全部到岗到位。改革后,派驻纪检监察组平均年龄降低4岁,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占比增长 28.5%,队伍结构更加优化,干部活力显著增强。加大干部培养力度,11月,3名优秀年轻干部晋升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形成有为就有位的良性竞争局面。
完善管理强统筹,派驻改革显成效。没有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派驻(出)机构很容易成为“一盘散沙”。改革前,因为没有明确派驻机构分管领导,常常导致多头请示汇报,“重室轻组”和“以室代组”现象并不鲜见,甚至将派驻(出)机构作为监督检查室的下属部门。改革后,明晰了派驻机构管理体制,建立市纪委常委会集中领导、副书记(副主任)分管、常委(委员)协管的领导体制,线索处置归口案管室管理,立案审查调查归口联系的监督检查室指导,非特殊情况,派驻(出)干部一律不得随意抽调。干部管理、后勤保障、工资关系、年度考核由市纪委监委统一负责,派驻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进一步增强。10月12日,举办派驻(出)监督工作推进会暨派驻(出)监督业务培训班,针对新形势新任务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压实责任。选派优秀干部上挂省纪委监委跟班学习、到委机关业务室以案代训,强化实践锻炼,补短板锻长板。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灵活运用“室组”“室组地”联动模式开展协作监督、联合办案,处置问题线索330件,立案审查调查40人,组织处理24人,线索处置和立案总数均大幅增加,先后成功查处了省纪委监委异地指定管辖的阳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队长冯某,市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陈某等一批重大案件,派驻机构改革初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