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 2018年 7月 25日 至 9月 21日 ,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云浮市林业局党组进行了巡察, 2018年 12月 13日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林业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统一思想认识。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市林业局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认为,市委第二巡察组的反馈意见严肃、深刻地指出了局党组存在党的领导不强、党的建设不重视、全面从严治党不严等突出问题,这些意见实事求是、中肯深刻,一针见血、切中要害,局党组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本着“认真反思、严格对照、整改到位”的态度,完全接受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逐项的梳理和深入反思。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林业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和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明确目标、逐项落实、把握进度、强化实效的要求,将整改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查。党组书记亲自督查督办,逐项听取汇报,逐条进行研究,逐件完成销号,及时掌握整改进度,并提出阶段性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按时推进、取得实效。
(三)落实责任分工。局党组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及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了《中共云浮市林业局党组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45条整改措施,分类解决,对于短期可以解决的问题,立行立改,务求实效;对于需要长时间整改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逐步推进,并逐条明确整改责任科室(单位)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处理,确保整改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逐项对照,全面推进,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关于党的领导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了思想认识。局党组制定了《2019年中共云浮市林业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云浮市林业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学用结合,把学习融入到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中。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 2019年 1月 29日 ,组织召开了2018年度班子民主生活会,把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搞“两面派”、不做“两面人”。三是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列为重点工作,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工作专班负责强力推进该项工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定期进行研究。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安排专职领导、专职人员负责扫黑除恶工作;直属各森林公安派出所与驻在林场协调联动,将线索摸查延伸到林区;切实加强与市民政局、市国土局等部门的协调沟通,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的黑恶势力。四是进一步完善市属国有林场管理制度。局印发了《云浮市林业局所属单位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并认真组织各市属国有林场对原有制度进了梳理,修改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公务活动接待制度》、《车辆使用管理制度》、《考勤及请休假制度》、《学习制度》等25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制度与上级制度要求相一致。五是全力推进破解林权改革遗留问题。 2018年 12月 6日 ,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调处工作会议,举办调处工作业务培训班,对山林矛盾纠纷化解较慢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分析,并落实相关责任,对加快积案调处工作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落实调处工作责任,积极开展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监督指导,强化调处工作责任的落实,协调联动,按照“分级负责,就地解决”的原则,充分发挥县、镇级两级调处、调解的职能作用,通过包案实行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全市立案的山林纠纷案件得到有效解决。
2.关于请示报告制度和决策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每年将党组工作书面向市委报告,2018年12月, 向市委报送了《云浮市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完成情况报告》, 2019年 1月 10日 已向市委全面报告了 2018 年党组工作情况。二是制定了《中共云浮市林业局党组议事规则》和《云浮市林业局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界定党组会议与局务会议的界限。
3.关于对下属单位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分管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各单位“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物资采购、行政审批等五项工作。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增强了直属单位班子成员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执行力。四是积极推进水台林场云浮市林木良种繁育中心项目建设,主要领导深入现场调研,分管领导切实加强对该项目建设的指导监督,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目前,该项目的中央投资资金和市财政已落实的配套资金已于2018年11月全部完成投资建设。
(二)关于党的建设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局党组充分认识到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具有根本性、战略性、全局性地位。清醒看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依然复杂,面临的风险挑战依然严峻。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究,每季度局党组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领域工作。三是牢牢把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把关责任。四是切实担起防范意识形态风险之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五是提升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强化辨识各种社会思潮利害的认知和判断力,做到主动防控。六是坚决守住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决不给错误思想观点提供传播渠道。
2.关于党建主业抓得不实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每季度至少研究部署1次党建工作,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推进加强党的建设措施。二是落实各基层党支部党建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局党组安排1名有党务工作经验的同志专职从事党委办日常工作,加强对各党支部的监督检查。三是规范党建工作程序,完善资料收集管理,规范支部活动记录,完整记录会议具体内容、发言情况和参会人员签名。四是加强对退休党员的宣传教育管理。
3.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的有关规定精神,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选人用人,坚持民主集中制,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谈话推荐等环节,落实好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透明度,坚决防止违规选人用人、带病提拔,减少选人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二是制订干部培养计划,有计划地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开展多岗位锻炼,多压担子,逐步解决中层干部年龄老化问题。三是通过开展创建模范机关等活动,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提高局机关干部工作办事效率。四是通过公开招考录用、转调任等方式补充工作人员,解决人员缺编问题。
4.关于清理规范经商办企业和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问题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按政企分开原则, 2019年 1月 18日 ,我局向市政府报送《关于要求将有关企业转交市国资委管理的请示》,要求将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的下属企业移交市国资委管理,市政府已于 2019年 2月 13日 批复同意。二是对林业系统公职人员承包经营市属国有林场林地进行全面清退。三是林业系统公职技术人员在市信富林业服务中心兼职违规取酬所得已全部清退。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履行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每年年初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贯彻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方案,与局直属各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完善了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三是加强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检查监督,进一步落实“抓早抓小”谈话提醒机制,深入开展抓早抓小“谈话提醒”工作,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局及直属各单位33名领导干部对56人次进行了谈话提醒,涉及提醒事项139项次;继续深入开展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管理监督,按照《云浮市林业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云浮市林业局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监督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四是加强对违纪违规行为的执纪问责,通过“以案治本”教育,进一步强化队伍管理,严防违纪违规现象再发生;对今后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执纪问责。
2.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不坚决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对局机关和直属各单位、森林公安派出所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对照检查,严格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已于 2019年 1月 10日前 全部完成办公用房的整改落实。二是坚持实事求是,认真及时总结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提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三是从严控制发文数量,严格控制全市系统性会议;进一步改进文风,提倡写短文、讲实话,文章力求精炼,发文要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规范行文管理,办公室安排了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文件的审核校对。
3.关于“三公”经费支出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 一是持续整顿“四风”,局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巡察指出有关“四风”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坚决杜绝相关行为再发生。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安排接待和被接待,对上级和业务往来单位的人员严格凭公函接待,局机关人员到下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自觉出具《公务活动函》。 二是加强对直属各单位的财务检查监督,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对巡察反馈“三公经费”问题已经逐项进行清理整改,对未附清单入账的,进行了完善;对没有完善审批手续的,全部完善了审批手续。三是规范了公务用车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各单位均建立“一车一档”的管理制度,明确专人管理。凡因工作需要使用公车的,首先由用车人提出申请,经领导审批后再安排用车,每辆公车均建立了出车记录、用油和维修等登记管理台账。四是严格执行《云浮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差旅费开支管理。
4.关于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
整改状态:已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健全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接待费、差旅费、职工学历教育等开支制度与现行制度一致。对巡察反馈的财务开支问题,下属单位逐一对照,该整改的进行整改,该清退的已清退。二是健全内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对下属单位的防控管理。三是对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进行全面清退。四是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妥善处理债权债务,确保固定资产归档入账管理,杜绝国有资产流失。五是严格执行财政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组织市国有林场和森林公园管理总站有计划地建立财政一体化监管系统,实行公务卡结算管理,规范账户管理,严禁在账户中大额提取专项资金。
三、持续整改,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创新创优
在市委的领导下,在市委巡察办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与上级要求、与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必须着眼长远、常抓不懈,立足长效、建章立制。下一步,要继续对照市委第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整改要求,举一反三,认真抓好长期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成果,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力度不减抓好持续整改。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持之以恒抓整改。
(二)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严”字当头,着力解决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思想,严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走样,坚持严抓严管不动摇。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三)建立健全整改落实长效机制。在深入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预防,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倒查制度漏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重要环节,进一步织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四)以巡察整改成果推进林业事业发展。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我市林业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和动力,用实用好巡察成果,将整改成效加快转化为林业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克难奋进的强大动力,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打造环珠三角经济带发展新引擎、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促进实现“美丽云浮、共同缔造”,全面推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工作,以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开创林业工作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863183;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锦秀路26号、邮政编码527300、 电子邮箱:yf8863183@163.com。
中共云浮市林业局党组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