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年3月12日至5月11日,市委第3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8月8日,市委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开展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我局反馈巡察情况以来,我们始终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按照市委部署要求,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有力的措施,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成效。现将整改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全面部署推进
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市委关于抓好巡察整改的部署安排,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迅速研究部署、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对待整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局党组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肃对待整改,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精神和要求上来。8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关于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要求、学习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以及市委黄汉标书记在听取第四轮巡察综合情况汇报专题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并研究审议整改落实方案。
(二)党组高度重视,压实整改责任。迅速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进全局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根据《市委第三巡察组关于对市民政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对照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15个突出问题和5个方面的意见建议,制定我局整改落实方案,梳理15个问题,列出35项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时限,坚持实施台账化管理,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整改落实工作格局。8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听取巡察整改相关情况,对巡察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聚焦再加压,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9月7日,召开党组会议,听取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并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和意见,为全面整改打下坚实基础。
(三)领导带头落实,狠抓跟踪问效。局党组尤其是党组成员从端正思想态度出发,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一岗双责”,主动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找党组和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按责任分工抓整改措施的落实,主动接受监督。针对整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到了及时研究部署,全程跟踪检查,一经发现问题就及时解决。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完善研究制定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二、对标对表市委要求,高标准严要求抓好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的整改落实
整改台账中四个方面15个整改问题的35项措施,已完成的有22项,持续推进的有13项。具体各个问题的整改落实进展情况如下:
(一)关于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对“统筹谋划和推动发展民政事业欠作为”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落实每月分析研判机制。围绕民政热点、难点,第三季度,我局先后召开涉军维稳、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民政财务收支、农村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等研判分析会议,9月份,召开了提升云浮防灾救灾能力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析会议,决定向省申请资金建设省级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云浮库),已得到市政府批准,并已立项,省已下拨了启动资金200万,后续建设资金正向省申请。这些会议制订的措施,对统筹当前和今后的民政工作,推动民政事业发展有现实意义,必将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二是进一步完善汇报制度。结合8月份的工作热点、难点,采取党组会、专题会议等形式,相关科室先后汇报涉军维稳、扫黑除恶、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化改革、民政财务收支、农村低保与扶贫制度衔接、建设省级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仓库(云浮库)等工作,从而促进和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形成担当作为的正能量,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转变作风。三是对上级和财政下达我局及下属单位的资金开展自查。各科室和下属事业单位已根据党组会议的要求,从到账时间、来源、用途等对本科室、本单位的资金情况进行梳理,建立台账,并提出使用计划,确保资金及时使用,发挥资金效能,推进民政事业加快发展。四是落实市殡仪馆人员,加强对殡仪馆监督和管理。将市殡仪馆3名编制纳入今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目前已完成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即可入职。
2.对“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完善和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重新修订和印发了《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第三季度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各党组成员结合《中共云浮市纪委 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巡察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解决党组及其成员对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认识不够深刻、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二是建立和完善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第三季度组织了党员干部学习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精神 、《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意识形态有关文件、中央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有关文件,党组成员还学习了关于全面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有关文件,提升领导干部个人素养,提高执行力。同时派人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各类培训班,提升党员干部学习本领和狠抓落实本领,确保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
关于“市福彩中心业务用房停建”的问题:由于2012年中央要求党政机关停建楼堂馆所,局党组为慎重起见,向发改部门和财政部门咨询,当时他们认为要暂时停建,待有新精神后再建。2015年7月,我局向市政府请求重启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市领导批示同意。我局随即向发改部门申请立项,市发改局于2016年1月批复同意建设,市福彩中心业务用房项目于2016年1月重新建设。截止至2018年10月,主体工程(共6层)已完成,正在进行内外装修。
3.对“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为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领导和决策地位,行政会议执行党组决策的义务,重新修订和印发了《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云浮市民政局局务会议制度》、《云浮市民政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党组会、局务会研究的事项内容以及“三重一大”标准和项目,规范了党组会、局务会的议事决策,确保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
4.对“机关面向基层服务意识不强”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根据省民政厅的部署,我局制定了《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开展了民政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引导全市民政系统从业人员更好地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爱岗敬业,攻坚克难,积极践行工匠精神;二是加强调查研究。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带头,先后针对民政福利机构安全问题、农村低保政策与扶贫制度衔接、复退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低保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调研,为局党组决策提供了参考。先后出台了《云浮市老年人优待办法》、《云浮市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建档立卡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享受基本生活保障金实施方案》、《云浮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政策文件,为基层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关于党内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选人用人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谨”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局党支部学习计划和工作要点。印发了市民政局2018年党建工作要点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并分季度开展学习;二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今年以来,局党组先后组织党员学习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书记李希视察云浮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梁道彬讲党课2课;在今年5月至6月期间,举行了两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辅导报告会,邀请了市委宣讲团成员作辅导报告。组织全体党员到罗定开展学习长岗坡渡槽精神教育活动,到思劳镇三坑村开展专题党日活动,参观梁桂华烈士纪念馆、重温入党誓词、上党课;三是加强党务培训。选派了党支部组织委员参加了市直工委组织的党务工作培训班;拟对局党支部全体党员培训计划,邀请市直工委业务骨干进行授课,提高支委会成员和全体党员党建知识水平。
2.对“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选人用人有关制度学习。党组会上,党组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工作规则》,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确保依法依规依程序选拔任用干部;二是加强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管理。对巡察反馈存在3对裙带关系情形,通过到龄退休和合同到期不续聘形式进行整改。至12月26日已整改完成。同时,制定了《云浮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规范聘用行为,杜绝裙带关系的发生;三是加大轮岗轮管力度。对干部长期不轮管问题,我局制定了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已电话回复同意;‚对干部长期不轮岗问题,我局制定了方案报市委组织部,因目前是机构改革期间,科级干部调整需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因此轮岗方案待市委组织批复后执行;ƒ对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存在角色冲突问题,市福彩中心已计划从外单位调进1名有会计证的同志进入市福彩中心任出纳,方案已报市委组织部。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和自身监管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对“‘四风’问题仍然存在”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照办公用房标准,全面开展自查清理,对使用面积超标的双拥优抚科进行人员整合,确保人均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在9平方以下;加强对费用的支出管理,在报销时严格执行财务管理规定,没有在下属事业单位不合理列支费用现象;二是反对“四风”。加强对车库使用管理,明确局机关车辆粤WJZ100停放在车库第一卡、福彩中心车辆粤FU001停放车库第二卡、福彩中心车辆粤MU368停放宿舍车库第四卡,其他车库车位在保证单位车辆停放前提下,统筹使用。
2.对“对自身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党组会议明确要求党组成员要加强自身建设,落实“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梁道彬作净化政治生态辅导报告,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思想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二是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结合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了“四个必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三是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学习了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巡视整改,意识形态,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等文件精神,自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了政治素养。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观看警示教育片。之后,党组书记梁道彬又作《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辅导报告,与干部职工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增强了党员风险防控能力,强化自身建设。
3.对“对下属事业单位管理不力”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明确部分事业单位班子。在财务独立且人员较多的市救助管理站、市福利院、市福彩中心成立3人班子,加强下属事业单位自身建设、监督和管理;二是制定对下属事业单位监督管理办法。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管理办法》,从各个方面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在9月25日到28日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财务检查;三是建立下属事业单位班子向局党组述职、述廉、述责制度。定于12月底前召开下属事业单位向党组汇报工作会议,强化对事业单位监督管理。
4.对“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和监督职责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国有资产管理规定。制定并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资产购置、管理、处置、报废等内容,使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对市民政局国有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登记。制定了国有资产清查方案,重点对新增加资产登记入账、空置资产、资产变动等进行清查,未入账的及时登记、录入资产管理系统,变动的及时变更,报废的及时注销,确保国有资产账物相符、管理规范;三是督促市福利院将购置市戒毒所用于福利院建设的土地登记入资产系统。已于7月份登记入固定资产账;四是盘活闲置资产。2200平方米闲置面积留作综合利用;宿舍楼闲置宿舍按规定出租,所收租金上缴财政。
5.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强”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和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云浮市民政局及下属事业单位基建工程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我市民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管理、工程建设和大宗采购业务招投标管理,提高规范化程度,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安全;二是组织人员参加有关政府招标采购有关政策培训。组织人员参加了市财政局于9月举办的云浮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现场培训暨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操作培训班,熟悉采购事宜,提高能力,确保政府采购和工程项目建设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
关于“市福利院养老服务中心I栋改造工程存在串通投标嫌疑”的问题:云浮市福利院养老服务中心I栋改造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委托佛山市道勤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文件编制好后,报市财政局投资审核中心对招标文件审查并已出具《合理性审查证明》,同时向市住建局办理招标备案,并在省市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在云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投标人的最终总得分是由投标报价分、资信业绩分、设计文件分三部分构成,并且由5位专家评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独立评审。其中,关于资信业绩分只有一家投标人提交相关获奖业绩的材料,其余三家均未提供材料,造成该部分评分只有一家投标人得分。评标定标办法体现平等、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综合考虑了投标人的信誉、报价等各方面的因素,没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没有妨碍和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招标结果经过正常评标,整个过程是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实施,我局没有具体参与。
关于“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算25万而没送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的问题:市复退军人服务中心(双拥成果展览室)建设项目于2017年3月启动,由于标的额较少,市投资审核中心意见不需要进行工程预算审核,只进行工程结算审核。项目于8月完工,11月投入使用。2018年3月,施工单位把项目竣工的相关资料提交我局,要求进行结算审核。项目相关资料已于5月份送市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
(四)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谨,财务管理混乱的整改情况。
1.对“制度不够健全,管理存在漏洞”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系列制度。重新修订并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云浮市民政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云浮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云浮市民政局差旅费管理规定》《云浮市民政局会议费管理规定》《云浮市民政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市民政局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云浮市民政局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管理规定》《云浮市民政局请休假实施意见》等制度,加强健全内部管理。特别是《云浮市民政局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明确车辆停放、保管、加油、维修、洗车等管理,锁定车牌号码(我局只有1台车)与加油卡、一车一卡,同时建立加油、出车台账,洗车按市场价包月,堵塞漏洞。实行出车、加油公示,下个月7日前公示上个月的出车、加油情况,接受监督;二是实施全市民政系统财务收支专项整治行动。制定《2018年全市民政系统财务收支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25日至28日对下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财务检查。
2.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理顺合同。正在与市财政局沟通,拟变更现有合同,由市民政局与市殡仪馆签订合同,市殡仪馆划拨给市殡葬协会费用变更为划给市财政局,解决巡察反馈违反“收支两条线”、坐收坐支问题;二是开展了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非税收入自查。为切实摸清非税收入情况,我局开展自查自纠。目前,我局非税收入项目有民政宿舍卡位出租和宿舍出租,已按规定上缴财政。
关于“市福利院收取伙食费水电费上缴财政”的问题:伙食费和水电费是入住老人交给市福利院的费用,属于代老人收取,用于老人日常伙食和水电的支出,经与财政沟通,不属于市福利院的收入,是市福利院代收代支费用,因此没有上缴财政专户。
3.对“费用支出混乱,账务处理不规范”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开展自查,立行立改。已对市民政局在市殡葬协会列支费用问题进行了整改,今后不再在市殡葬协会中报销局应该承担支出;‚已对市福利院场地布置劳务费只有发票没相关材料问题进行了整改,完善资料;ƒ对账务分摊“三公”经费问题进行自查,已提醒和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按财务规定进行账务处理;④有关市殡仪馆费用支出问题,由于市殡仪馆是由港商私人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其内部运作我局监管不够到位,我局已约谈市殡仪馆,要求其按照有关财务制度规范账务处理;二是加强对财务人员培训。组织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参加了市财政局于8月份举办的政府会计制度培训班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培训班,提高财务水平,规范资金运行;三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和印发了《云浮市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
4.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整改。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财务人员教育。要求财务人员吸取教训,切实抓好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转存基本户、不及时清理往来款和大额支出使用现金问题,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题清零;二是严格把好财务关。要求财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规定进行,不得将招待费分摊到会议费项目和大额支出现金。
三、久久为功抓常抓细,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一)提升政治站位,深化后续整改。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决维护习近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要求和具体行动,把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和拓展巡察工作成果;对一些尚未彻底整改的问题,以及一些制约因素较多而短期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长期任务,按照整改方案的时限要求,倒逼时间,持续强力推进,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一些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建立持续抓整改落实工作机制,确保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清零。
(二)深化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坚持以上率下,严格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突出抓根本、管长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把巡察整改引向深入,强化制度执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让各项制度立起来见实效。抓住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源头治理,对整改落实消极懈怠、不主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有关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单位及责任人,开展约谈提醒、甚至严肃问责。
(三)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实化措施,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再上新台阶。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结合起来,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落实整改与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着力构建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让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在党规党纪面前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扎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坚持把落实整改与推进民政工作结合起来,注重通过整改,提升党员干部学习本领和抓落实本领,以新担当新作为推动今年各项民政工作任务的落实,为我市打造环珠三角经济带发展新引擎、粤北生态建设发展新高地,推动乡村振兴走在全省前列贡献民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6-8921500;邮政信箱云浮市市区河滨西路35号、邮政编码527300;电子邮箱yf8921500@126.com。
中共云浮市民政局党组
2018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