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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身边案例 开展警示教育

2018-12-12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今年以来,云浮市各级党组织用好用活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发挥身边人身边事的警示震慑作用。全市去年以来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59个单位共针对108宗案件开展了专题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身边人的案件中汲取教训,使铁的纪律成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据悉,该市从年初开始着手部署警示教育工作,市纪委六届三次全会报告要求“要提高警示教育的政治性,凡查结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都要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纪律教育学习月期间,该市市委印发《2018年全市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对开展警示教育提出具体要求,规定凡去年以来有党员干部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所在单位党组(党委)主要领导应主持召开专题警示教育会,班子成员要把职责使命摆进去、把党员身份摆进去、把家风家教摆进去,把缺点不足摆进去。认真查找管干部、带队伍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引为镜鉴。

该市纪委监委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剖析了若干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汇编成警示教育教材,下发给全市处级领导,发挥案件的警示震慑作用。云城区引导12个案发单位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排查岗位廉政风险点27个,分别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罗定市31个案发单位组织3500多名党员干部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完善制度38项。

“警示教育不能松,要通过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养成纪律自觉。”云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郑成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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