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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浮市水务局党组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8-04-04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根据2017年11月3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对市水务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指出的存在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进行整改。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深化认识

针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对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做到聚焦问题、深化认识、立行立改。12月1日召开局党组会、12月6日召开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巡察组对我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并对反馈意见进行了逐条逐项的梳理和深入反思。

二、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针对巡察指出我局党组存在的三大类8个方面的存在问题,我局党组进行了深入的剖析和反思,建立并落实“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同时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做到问题整改全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云浮市水务局党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桂燊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朱建荣、莫剑平、陈汝平和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周民强同志担任,成员由局机关各科室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人事科),由叶丽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改具体日常工作。

(二)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12月8日,我局党组制订了《云浮市水务局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内容,落实了整改措施及责任分工。党组书记、局长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工作负总责;各党组成员根据职责分工对整改问题承担整改直接责任,负责督促落实整改工作;有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具体整改工作责任人,按规定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和完成问题整改。

(三)建立台账通报制度。为切实抓好整改工作,我局专门建立整改台账,实行每周通报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工作按时限完成。

三、对号入座,立行立改

    (一)针对“四个意识”不强,未能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问题

1、针对问题:政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1)党组加强学习。一是加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我局已制订《2017年云浮市水务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云水党【2017】10号)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工作方案》(云水党【2017】11号),实现局党组中心组学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确保局党组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12天。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等,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学习资料,将十九大精神融入水务工作改革发展的实践中;通过加强《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纪条规的学习,使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敏锐性,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做到令行禁止。(党组成员学习情况详见附件《局党组学习台账表》)

(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年底对党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并向市委作全面报告。2018年1月15日,我局党组已把2017年的党组全面工作总结向市委作了报告。

    (3)将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与推动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相结合,班子成员带头严守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坚持过双重组织生活会,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增强党的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2017年,通过召开党组专题学习会议、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以及局法纪教育培训班,组织干部职工到教育基地学习、邀请宣讲团来局讲课和组织观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及作风暗访片、设立局党员微信学习群、通过大堂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学习,加强党员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教育,加深干部职工对党的认识,增强了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坚定了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

2、针对问题:看齐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严格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纪律制度,做到令行禁止。我局已按政企分开原则启动了云浮市弘禹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云浮市基础工程公司的改制工作,现已制订脱勾方案征求财政、国资、法制等部门意见,待综合上述单位意见并行文上报市政府审批后具体组织实施。

3、针对问题: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为加强党组核心作用,经局党组讨论研究,已重新修订出台了《云浮市水务局局务会议制度》和《云浮市水务局党组议事规则》,严格规范局党组议事程序,按照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区分并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在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之前,班子成员要进行充分沟通和酝酿,酝酿成熟后再上会研究,提高决策效率,确保民主集中制落实到位。

    (二)针对忽视党的组织建设,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存在问题

1、针对问题:党的组织建设弱化。

    整改情况:(1)班子成员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局党组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印发了《云浮市水务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制订了《云浮市水务局落实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表》和《云浮市水务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局一把手分别与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份,与各县(市、区)水务局签订廉政承诺书5份,进一步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形成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层层监督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同时,局党组将党建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接受上级的考核和监督。

    (2)加强干部职工对党理想信念的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入党的积极性。局党支部计划逐年制订党员发展计划,加强党员的培养发展工作。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党章,请市讲师团成员授课以及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加深了干部职工对党的认识,已有多名干部向党支部提交了入党申请书,经过支部研究,已确定2位干部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对去年已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的一名干部确定为入党发展对象。

(3)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党支部“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做好会议记录。2017年,局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6次、支委会12次,开展党课教育3次。

2、针对问题:选人用人制度执行不严。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①组织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加强学习相关文件制度,将选人用人有关政策制度学深学透,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谨规范;②严格按照《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通知》(云组通【2017】1号)进行选拔任用科级干部。我局党组对干部选拔作用工作开展了自查自纠。2017年,我局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全面考察干部综合素质和党性修养,新提拔了1名科长和1名主任科员,并对2名正科级干部进行了轮岗,调入了公务员2人,招考录用公务员1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人。

(2)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干部人事管理,严格执行《中共云浮市委组织部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市直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通知》(云组通【2017】1号)。一是按时办理干部任免工作;二是按规定填报《干部任免审批表》并归档,及时收集、整理、完善推荐考察工作的文书档案;三是及时办理事业干部的聘用手续及合同到期后的续聘手续。我局人事科已对历年的《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了整理、完善和归档。对局属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已到期的25名人员分5年期和长期合同2种合同形式办理了续聘手续并已把相关资料报送市人社局审批。

(3)对下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模糊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岗位管理,对借用的下属单位人员按现行干部人事管理制度进行了整改;二是待市基础公司脱勾后,现行基础公司的负责人立即归岗;三是对于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和水利水电技术中心有机构有编制无人员问题进行了相应整改:水利水电技术中心已确定2018年公开招录2人承担相关岗位工作;水电工程质量检测站待事业单位改革时统筹处理。

    (三)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不严,对下属单位管理宽松软问题

1、针对问题: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1)局党组严格按照《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云纪发【2015】1号)的要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研究审定《云浮市水务局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解表和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了局“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总责,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坚持做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是分管科室和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切实抓好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目标任务具体落实到有关科室、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局一把手分别与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签订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19份,与各县(市、区)水务局签订廉政承诺书5份。明确了职责,落实了责任,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形成了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格局。

(2)严格规范行政执法,依法依规深入调查取证,确保办案质量。所有水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云浮市水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对非法采(运)河砂案件由局委托有测量资质的第三方测量公司对每宗非法采、运河砂案件的河砂数量进行测量,并经行政相对人、单位和行政机关双方签名(盖章)确认,确保无争议。同时将行政相对人、单位受行政处罚的情况及非法采砂、非法运输河砂船只挂靠的相关船务公司情况及时通报给海事、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共同加强监管和执法。

(3)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管理。在市弘禹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云浮市基础工程公司改制基础上,按照事业单位改革的统一部署推进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的改革,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办发【1999】16号),杜绝设计、施工、监理在同一行政单位“一条龙”作业。

(4)对由下属单位承担福利费问题进行彻底整改。进一步完善机关饭堂管理,规范饭堂收支,独立设置饭堂账册,按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饭堂资金。2017年11月开始,机关饭堂由市水务局工会负责管理,落实专人负责饭堂收支。目前饭堂账户挂靠工会账户,分账处理,独立核算。同时,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工会收支,加强工会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2、针对问题:内控管理宽松软。

    整改情况:(1)规范财务及资产管理。针对局办公大楼当年未办理房产证问题,已启动局办公大楼竣工验收和房产证手续的办理工作。已与市住建局、市规编委、市国土局等相关部门沟通,提交资料报有关部门审查,争取早日办理好房产证。另外,我局已修订完善《云浮市水务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局机关和事业单位内部管理。另外,已针对局财务历年挂账问题着手进行清理,已全部收回内部借款并按财政要求对存量资金进行了清理,其他往来挂账正在清理中。

    (2)严格公车管理。已按照有关规定修订完善局机关车辆管理和使用制度,规范公车管理。所有公车使用必符合市公车管理和使用的有关规定,并做好事前申请、用车审批和使用登记。

    (3)落实内审制度。我局已成立云浮市水务局内部审计工作小组(云水【2018】13号文),局财审科承担机关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监管和内部审计工作,局党组已决定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对局直属单位进行一次内部审计,并做到直属单位内审工作全覆盖。

3、针对问题:执纪监督不力。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对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进一步加强对下属单位监管,明确设计院将每年的绩效提成形成报告报局财审科和局党组。

    (2)加强招投标管理。针对反馈问题,已召开会议进行剖析和反思,逐一对照检查,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执行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云浮市政府投资工程廉情预警评估制度(试行)》(以下简称《制度》),要求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和领会《制度》的精神和要求;对照廉情预警评估的内容和指标体系,排查对应工作环节的风险点,严格防控;及时动态填报廉情预警系统的信息,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做到动态监管。同时,严格按照《云浮市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实施方案》的要求,排查工程建设的廉政风险点,细化防范措施,并在工程建设中向参建各方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在局门户网站公开监督部门的投诉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受社会监督。

(3)持续整顿“四风”。领导班子带头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巡察指出有关“四风”问题进行反思,定期对“八项规定”落实情况进行反复的检查,杜绝相关行为的发生。局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细化了接待标准,要求班子成员严格按有关标准安排接待和被接待。

4、针对问题:工作作风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1)针对往年部门预算编制质量不高、执行效率低的问题,我局在加快2017年预算执行的同时已科学严谨制定2018年部门预算,已每月定期由财审科通报预算执行情况,进一步提高了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

(2)加强水利规费征收,依法依规对欠费进行追收。一是已通过云城区法院强制执行收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欠缴2016年1-5月份水资源费2712072.2元。二是对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欠缴2011-2013年9月份的水资源费,依法依规启动了追缴程序,目前已依法向云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严格依法行政,按照《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依法及时公告河砂禁采区。一是我局在年底前已按规定在云浮日报和局网站发布《关于划定2018年度西江干流云浮市辖区河段河砂禁采区的公告》,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二是已对欠缴南山河城区堤围防护费的6家企业依法发出《云浮市水务局水行政缴费催告书》,并已按规定向云浮市云城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强制执行。三是我局2016年向云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三宗拒不履行违法采砂行政处罚决定案,经移交法院后,由于法院暂时未能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已终结执行程序,待今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或者财产线索时,区法院再依法恢复执行。

此外,对巡察组移交相关部门涉及我局公务用车、公务接待、财务管理等问题线索,我局党组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如实反映相关情况,决不护短。

通过两个月的整改,我局整改工作已初显成效:一是巡察整改工作和成果得到干部职工的认可和肯定;二是通过整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公务接待、公车管理、财务管理制度、考勤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三是通过整改使局机关作风、工作效能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有效提升了机关的整体形象。

四、巩固成效,再上台阶

下阶段,我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有错必改有偏必纠,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真正把巡察整改的成果运用到推动全市水务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上来。

(一)依法依规完成改制工作

接下来,我局党组将根据市政府对市弘禹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云浮市基础工程公司改制的批复,依法依规完成企业脱勾。

(二)进一步关心党员干部的成长,加强党组织建设

一是党组成员带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时刻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护高度一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把学习十九大精神、中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六届二次全会以及新党章等纳入2018年度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规定要求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大会,制定党支部学习计划,党组和支部多研究党建工作,多组织党员活动,党组成员主动到各科室和基层单位指导工作,主动与党员干部职工交流谈心,关心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动态。三是加强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充分调动和提高干部职工入党的积极性,严格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严格党员的思想教育,使之成为政治坚定、思想成熟、素质全面、能力过硬、堪当重任的中坚水利力量。

    (三)继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纪律和规矩的执行

    一是严格按照《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的实施意见》(云纪发[2015]1号)的要求贯彻落实“两个责任”,每年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方案和主体责任清单,与局科室和下属单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强化人事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把加强领导干部能力培养摆在突出位置。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定期对执纪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单位的监管,同时建立常态化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对于苗头性问题,深入开展提醒谈话,做到敢于较真,不怕得罪人;对执行纪律制度有偏差、工作推诿扯皮、履职不尽责的干部要敢于批评教育;对存在严重“庸、懒、散、慢”现象的个别干部职工要敢于动真格问责;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四)继续探索以党建促水务的方式和方法

把党建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和水务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做到围绕水务抓党建,抓好党建促水务,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弘扬长岗坡精神,扎实推进民生水利建设。计划春节后由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罗定市长岗坡渡槽参观学习,学习水利前辈的艰苦实干精神,提高水利干部职工的担当尽责的意识。二是坚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与推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比担当、比实干、比奉献”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抓攻坚促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着力营造水务人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为我市建设现代生态城市,与全省同步实现小康社会,向两个“百年目标”迈进提供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66-8982005;电子邮箱:yfswj8982005@126.com;邮政信箱:云浮市云城区河南东路70号;邮编:527300。

中共云浮市水务局党组

2018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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