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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 激浊扬清<br>2017年云浮市纪检监察工作综述

2018-02-05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这是党的十九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出的动员令。

“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2017年,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责、砥砺奋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持续巩固发展,纪检监察工作交出了如下一组数字答卷:处置问题线索1197件,同比增长32.6%;立案704人,增长26.4%;结案处分649人,增长32.4%。

严明纪律,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72人次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处分违反政治纪律4人;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党风廉政意见4939人次,处分违反组织纪律4人,推动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持续巩固发展。

围绕党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推动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确保政令畅通。追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力72人,其中处分66人;追究扶贫领域工作失职失责责任25人,其中处分22人;追究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工作失职失责责任39人,其中处分25人。

  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立案704件704人同比增长26.4%

2017年6月21日,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彭奇林因违反有关规定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经济往来中违规收受回扣款归个人所有被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017年11月30日,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黄定昌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审查。

……

一条条来自市纪委发布的执纪审查的消息,引起市民刷屏点赞。刷屏点赞的背后,是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带来的结果。

高压遏制腐败,数据是最好的证明: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196件次,同比增长37.3%;处置问题线索1197件,同比增长32.6%;立案704件704人,同比增长26.4%,其中处级干部17人、科级干部95人;结案675件,处分649人,同比增长32.4%,受到纪律和刑事双重处理73人。

拍“蝇”不手软,持续发力保护群众切身利益。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排查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1251条,转立案611件,结案581件,处分557人。

聚焦扶贫领域,开展督办直查、提级直查、入户核查和专项巡察,立案129件129人,同比增长248.6%;结案99件,处分94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8人。

驰而不息,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74人

2017年12月26日,云浮市纪委微信公众号“石都清风”点名道姓公开曝光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云城河口街扶卓村委违规公款吃喝,云安白石国土所所长邓梓明和六都国土所所长区德伟违规公款旅游,罗定分界镇罗光村委会违规发放津补,新兴里洞镇里江村委违规发放津补贴,郁南平台镇纪委副书记、林业站负责人岑德明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

关注“石都清风”的市民,不难发现像这样的通报,在重要节假日来临前,经常见到。

发现问题从严查处,典型问题公开曝光。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以永不停歇的韧劲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7年,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4人,点名道姓曝光17起57人。

201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在纠正“四风”中,保持高压纠正享乐和奢靡之风的同时,向问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演变生成的各种“为官不为”发力。重点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围绕推进招商、建城、改革三大任务,开展履行领导责任、重点项目建设、生态环境保护、扶贫涉农资金监管、深化改革、便民服务等六个方面“为官不为”专项治理的部署要求,共查处问责“为官不为”问题112件112人,其中处分45人。同时,推动加快建立完善相关机制制度,推进综合治理。

标本兼治,完善不敢不能不想机制

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21人次

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深入实践监督执纪运用“四种形态”,推进标本兼治。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1221人次,一至四种形态分别占47%、42%、5%和6%。同时推动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谈话提醒“两机制一指引”,以违反“六项纪律”问题线索为导向,共开展谈话提醒4929人次。

认真组织开展“讲政治、强党性、严纪律、守规矩”主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通过举办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培训班、开展廉洁家风教育、建设梁桂华故居廉洁教育基地、推动“以案治本”等系列工作,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推进巡察、派驻和监察“三个全覆盖”,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体系,努力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锻造巡察“利剑”。去年6月,全面铺开市县两级巡察工作。至年底,共完成对56个党组织的常规巡察,发现问题691个、线索136条;纪检监察机关根据巡察移交的线索,已立案22件22人,结案处分17人。同时,探索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97个单位,发现问题119个、线索66条;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移交的线索,已立案11件11人,结案处分5人。制定巡察工作五年规划,扎实有序推进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

——擦亮派驻“探头”。聚焦主业,强化“室组联动、以室带组”的执纪审查协作机制并向基层延伸,出台《派驻机构履职考核规程》,探索充分发挥市县两级纪委47家派驻机构作用的有效途径,擦亮“探头,巩固派驻监督全覆盖成果。2017年,市纪委派驻机构立案数增长75%。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市县两级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设立监察委员会,同纪检机关合署办公,确保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市和5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已全部挂牌成立。

内外兼修,锤炼过硬纪检监察队伍

累计培训干部690人次

“内”修忠诚干净担当。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系列学习活动,增强维护核心、保持一致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激发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担当精神。市纪委成立机关党委和8个党支部,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要求,执行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政治职责。组织观看《打铁还需自身硬》和学习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通报》。强化自我监督,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全市立案查处执纪违纪、失职失责纪检监察干部10人,通报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例,坚决防止“灯下黑”。

“外”修监督执纪监察。结合监委成立后人员融合和工作流程磨合,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和宪法法律。建立镇(街)纪检监察干部上挂市纪委跟班学习制度,组织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培训班等,累计培训纪检监察干部690人次,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公开选调年轻干部11名,引进全日制硕士3名,优化队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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