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利剑助力从严治党
巡察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的战略性武器。“人民群众最痛恨腐败现象,腐败是我们党面临的最大威胁”,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在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力度。”
2017年6月,云浮市县两级全面建立并实施巡察制度。至目前,市县两级共完成对56个党组织常规巡察,发现问题691个、线索136条;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移送线索已立案22件,结案处分1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同时,探索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97个单位,发现问题119个、线索66条,纪检监察机关根据移送线索已立案11件,结案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利剑出鞘,成果初显。
建立机构,健全队伍
市县两级党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及巡察办、巡察组。建立巡察工作人才库,从有关单位选拔政治过硬、综合素质高的干部组成。市委巡察机构成立党支部,强化支部对巡察工作的政治保障。市县巡察工作经费均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市县两级党委出台巡察工作实施意见,落实党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五人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党委书记签阅巡察工作报告和问题线索处置方案等制度,把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市委巡察办制定13项配套制度,就巡察工作流程、工作规范以及巡察人员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制定《六届云浮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方案》,扎实推进一届任期巡察全覆盖。通过建章立制,为巡察工作规范运作提供制度保障。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
坚持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把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巡察重点,采取“一听二谈三查”,“听”即听取被巡察党组织汇报和群众投诉举报,“谈”即同被巡察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党员干部、服务对象和相关人员开展面谈,“查”即查阅被巡察单位财务账目、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查找落实“四个意识”政治偏差、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不足,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腐败和不正之风等突出问题。如,市委第一、第二轮巡察中,共移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问题线索26条。同时,做好巡察结果反馈和信息公开,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至目前,在常规巡察中,市县两级巡察组已督促24个被巡察单位提交整改情况报告24份,推动建章立制51项。
聚焦扶贫,专项巡察
去年7-12月,市委巡察办印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通知,部署各地开展专项巡察,要求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并派出巡察督导组,深入县镇村调研督导,构建市统筹谋划、县主体推进的上下联动专项巡察工作格局。各县(市、区)安排1-2个专项巡察组,采取进村入户、谈话了解、查阅资料、数据比对、受理举报等方式,倒查工作、发现问题。紧盯重点村,把省定贫困村列为重点巡察对象。紧盯重点人,着力发现镇村干部在扶贫工作中虚报冒领、雁过拔毛、优亲厚友、失职失责等问题。紧盯重点事,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突出对危房改造、低保、五保、医疗救助、学生生活费补助等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的核查,着力发现和纠正政策落实变形走样问题。探索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取得积极成效,发现问题119个、线索6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