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盯住“关键少数”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
近日,我市第四期党员领导干部法纪教育培训班,通过专题辅导报告和集中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的方式,对市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一把手等450多名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集中教育。培训班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县处级领导干部违纪案件情况,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案为鉴,汲取教训,做到讲政治、强党性、严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坚定不移把从严治党、正风反腐引向深入。
培训班通报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市查处县处级干部违纪案件64件64人的五个特点:一是行不知止、顶风违纪。违纪行为发生或延续到十八大后的有36人,占56.2%,有一半多的人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 64人中有29人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占45.3%。如,罗定市公路局原局长冯艮生,在2013年10月调任云浮市公路局副局长前,还不忘“捞上一笔”,套取公路建设资金据为己有。二是套取公款、贪占私分。一些领导干部通过虚构、虚增费用报销入账等方式,套取公款用于贪占私分或吃喝送礼。如,云浮市打私办原主任刘天武套取公款以“节日补助”的名义私分。云浮市刑侦支队原队长李利民伙同他人骗取公款私分。云安区原副区长谢林案涉及镇安镇前后两任党政一把手套取公款,用于赠送“红包”礼金。三是以权谋私、“靠啥吃啥”。个别领导干部把自己分管领域当作“自留地”,“靠山吃山”、“靠海吃海”,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如,郁南县原政协副主席曾友机,在担任都城镇长、镇委书记期间,利用担任工程建设总指挥长职务之便,伙同他人骗取征租地补偿款私分。罗定职业技术学院原副院长彭奇林,在担任云浮市中专学校校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采购教辅材料中收受回扣。四是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一些领导干部与不法商人勾结,把老板当成“提款机”,政商关系成了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如,云浮市水务局原副局长陈乃仲充当非法采砂“保护伞”,收受采砂老板巨额财物。五是失职失责、“为官不为”。处级领导干部案件中,涉及失职失责、失职渎职共有13人,占20.3%,主要是在管党治党和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不负责,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如,市直某单位1名副局长在该单位出具证明的审核把关工作中失职失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又如,市直某单位先后分管的2名副局长在对有关单位申报补贴的审核把关工作中失职失责,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党内警告处分。
参训学员纷纷表示,参加这次培训,很受教育和启迪,对中央、省委和市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更加坚定了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