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中共云浮市纪委 >综合要闻>详细内容
目录
目录X

管党治党不放松 正风肃纪不停步 惩治腐败不手软<br>——2016年云浮市纪律检查工作综述

2017-02-05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2016年,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加快发展优势,推进现代生态城市建设。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和省纪委部署要求,保持政治定力,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纪检监察各项工作迈出新步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党风廉政建设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促进了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实践“四种形态”成为标本兼治重要途径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牢记“五个必须”、防止“七个有之”,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推进监督执纪问责从“重点盯违法”转向“重点盯违纪”,聚焦“六项纪律”,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严肃性,保证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市立案查处违反“六项纪律”问题139个。严明换届纪律,协助市委加强对县镇两级换届风气的监督,开展专项督查抽查,建立信访举报快速查核机制,以铁的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党风廉政关,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办理严把选人用人党风廉洁廉政情况回复意见15327人次,其中市纪委办理2088人次,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把实践“四种形态”贯穿于监督执纪的具体工作中,“四种形态”成为挺纪在前的具体实践、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标本兼治的重要途径。 。 制定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谈话提醒“两机制一指引”,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聚焦“六项纪律”和“两个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抓早抓小,切实强化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5576人次。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信访函询力度,加强对函询结果的核查,提升实施第一种形态的实效;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0人,其中轻处分349人、重处分136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运用后三种形态作出处理的人数分别占受处分人数的71.2%、27.8%和1%。

让正风反腐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

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全市共拍摄作风问题暗访片11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8个,立案处理77人,涉及处级干部16人;处分85人(含遗留案),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个。重点查处“三个后”的顶风违纪行为,既查处直接责任人,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严肃查处了云安区部分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罗定市双东街道办事处公款购买高档酒水用于接待、新兴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荣贤公车私用等一批典型问题。

持续深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加大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让正风反腐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全市共排查线索1532条,其中“七类问题线索”1163条,占比75.9%;立案484人,同比上升30.4%;结案处分428人。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开展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入户核查,全市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37件37人。积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追究损害生态环境问题党纪政纪责任11件11人。

坚持惩治腐败利剑高悬

坚持惩治腐败这一手紧抓不放,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减存量、遏增量取得明显成效。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71件次,同比下降23.2%;处置问题线索903件,同比上升5.7%;立案557人,同比上升31.4%,其中处级干部27人、科级干部80人,同比上升145.5%、50.9%;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0人,同比上升21.3%。严肃查处了冯艮生、曾友机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实现执纪审查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市63个镇街纪委共立案263人,同比上升25.8%,连续16年保持“镇镇有自办案件”工作品牌。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制作用,出台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与检察、公安协作配合工作规程和联系人制度,提高审查效率。制定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规定,严格落实“五种处置方式”。建立执纪审查协作工作机制,破解派驻机构人员力量分散、办案手段不足、工作机制不畅等问题,推动派驻机构实现执纪审查“零突破”。按照“先处分后移送”的要求,严格执纪审理时限,全面清理已移送司法机关未给予纪律处分的案件7件7人。坚持依纪依规、安全文明开展执纪审查,推进市纪委新办案工作点建设,完成县镇纪委谈话室规范化建设,探索新录用公务员参与执纪审查安全陪护工作,落实审查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执纪审查“零事故”。

市委出台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实施意见,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监督执纪导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敢于负责的干部负责。全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把“三个区分开来”贯穿于处置问题线索、执纪审查全过程,共了结问题线索325件,为272名干部澄清了问题,依规依纪免予处分或从轻处理一批干部。坚持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加大对“为官不为”问题的问责力度,共问责72件72人。

蹄疾步稳深化纪检体制改革

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市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明确了全面从严治党34项具体任务,对各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提出新要求。推动各级党委(党组)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实行一把手向上级党委书面述廉和向上级纪委全会述责述廉述德制度,县(市、区)和市直部门99名一把手向市委提交书面述廉 。 报告,全市46名一把手向市、县纪委全会“三述”。组织开展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检查。认真贯彻问责条例,落实“一案双查”,全市追究落实“两个责任”不力27人,其中党纪处分25人,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全面推进“两个为主”改革。将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两报告”的范围扩大至市县两级纪委派驻机构并延伸到镇街纪委,实行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全市共报告线索处置情况441条、执纪审查情况205条。贯彻落实“两个提名考察实施意见”,市纪委会同市委组织部按照实施意见提名考察县级纪委正副书记10人、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2人,交流派驻纪检组组长8人。

逐步推进“两个全覆盖”改革。采取单独派驻和综合派驻相结合,市纪委共设29家派驻机构、5个县(市、区)纪委共设21家派驻机构,分别实现对市直102个和县(市、区)直575个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制定加强市纪委派驻机构建设意见、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意见、派驻机构职责清单、派驻机构履职考核办法等制度,开展派驻、巡察、执纪审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试点,探索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推进县级党委巡察工作。

构建不想腐不能腐堤坝防线

协助市委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党内监督条例宣讲活动,积极开展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宣讲活动,近3万名党员干部接受了宣讲教育。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全市领导干部法纪教育培训班,组织“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观看廉政话剧《韩文公》巡演,推动开展“清廉修身、廉洁齐家”教育活动,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动建设梁桂华故居等反腐倡廉教育基地,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发挥“石都清风”微信公众号、市廉政网等阵地作用,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反腐倡廉良好氛围。

落实以案治本工作联动机制,制定开展镇街以案治本工作试点意见,5个试点镇街建立健全制度57项,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选取4个单位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试点工作,探索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监督。推进市级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廉情预警评估系统建设,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科技支撑。推动云浮新区廉政监督办探索开展廉政巡察工作。贯彻落实省关于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若干意见,积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打造监督执纪铁军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市纪委以常委扩大会议、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形式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党章党规党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学习教育,带头交流发言,带头深入基层调研,带头查摆整改问题,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上率下改进作风。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鉴别、学习调研、执纪监督、改革创新、拒腐防变五种能力。市纪委举办全市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暨市纪委派驻机构干部业务培训班,召开执纪审查工作经验交流会,提升履职能力。全市积极组织上送培训、跟班培训、挂职锻炼,共培训纪检监察干部482人次。完成纪检监察专网建设和市纪委派驻机构“十有”规范化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完成市县镇三级纪委换届,领导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市纪委积极筹划组建机关党委,以党建带动各项工作。巩固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定责、定岗、定流程、定风险、定防控措施“五位一体”廉洁风险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大事项报告、日常谈心、约谈提醒等制度,制定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方案。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内务监督委员会和特邀监察员作用,强化内外监督。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全市约谈提醒纪检监察干部10人次,立案5人,结案9人(含遗留案),处分9人,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打印正文】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