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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云浮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报道之三

2017-01-24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2016年,云浮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健全制度机制  规范谈话提醒

按照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要求,制定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建立谈话提醒分工合作机制、沟通机制和工作流程指引,进一步明确开展谈话提醒的组织实施部门、沟通的主要内容以及谈话提醒的准备、实施、后续3个程序11个步骤等,确保谈话提醒有章可循,真正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目的。

坚持以上率下  层层压实责任

市委高度重视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主任庞国梅就该项工作作出专门批示,并带头开展谈话提醒142人次,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郑成桑开展谈话提醒49人次,并多次深入到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对“两个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推动解决不愿谈、不会谈以及用力不均、标准不严等问题,让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落地生根。

突出抓早抓小  及时谈话提醒

在市委主要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督促指导,全市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聚焦“六项纪律”和“两个责任”,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切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做到发现问题抓早抓小。2016年,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共开展谈话提醒5576人次,其中咬耳扯袖4772人次、红脸出汗804人次。

强化执纪审查  形成持续震慑

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多下功夫,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同时,抓好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的落实,体现对干部严管就是厚爱,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把执纪审查重点对象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上。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法、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调查以及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行为。2016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557人,涉及处级干部27人,科级干部80人,严肃查处了曾友机、冯艮生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共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90人,其中轻处分、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分别占处分人数的71.2%、27.8%和1%。加大通报曝光力度,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9个,形成持续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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