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风反腐在路上<br>——云浮市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综述
云浮市第五次党代会以来,市委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全市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全党动手一起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的局面持续巩固发展;全市各级纪检机关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保持坚强政治定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成纵深发展态势,为加快建设现代生态城市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
——强化纪律刚性约束,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执纪监督从“盯违法”转向“盯违纪”,聚焦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严明的纪律维护党章党规党纪严肃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保证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全市纪检机关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460人,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案件5件5人。严格选人用人“党风廉洁意见回复”,严把廉洁关;加强对执行“九个严禁、九个一律”换届纪律的监督,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探索实践“四种形态”。全市各级领导干部与被谈话对象开展谈话提醒4118人次,其中咬耳扯袖3552人次、红脸出汗566人次。纪检机关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五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谈话函询24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中轻处分、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人数分别占处分人数的66.7%、29.3%和4%。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
用铁的纪律整治“四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仍然不收手、不知止的行为,对执纪审查中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绝不放过,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滥发津贴补贴等享乐奢靡问题,坚持暗访、查处、追责、曝光“四管齐下”,推动正风肃纪。五年来,全市拍摄“正风肃纪”专题暗访片16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7个,立案处理125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12人,涉及处级干部18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5起典型问题。坚持以查处促监管,推动专项治理、深化改革、固本培元,健全改进作风常态化制度。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老虎”“苍蝇”一起打。五年来,全市纪检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523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040条;立案1637件1637人,涉及处级干部50件50人、科级干部223件223人;结案1472件1472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60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8人。查处了一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实现执纪审查政治效果、纪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让正风反腐给群众带来更多获得感。巩固镇(街)纪委执纪审查工作品牌,全市63个镇(街)纪委连续16年立案率达100%。去年以来,开展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排查,聚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征地拆迁和工程建设领域、扶贫、换届、农村集体“三资”等“七类问题线索”,全市共排查线索2309条,立案769件769人,结案612件612人,给予处分60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8人。
——落实“三个区分”,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
制定贯彻落实“三个区分”实施意见,依规依纪明确6种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情形,以及4种不可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情形,规范受理申请、调查核实、作出决定、结果反馈和运用工作规程,探索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干净干事、改革实干者撑腰壮胆。压实党组织和纪检机关落实“三个区分”的责任,明确对符合免责或从轻、减轻处理条件的,单位党委(党组)要提出申请;纪检机关对有关党委(党组)提出的申请和被调查对象本人直接提出的申请,要依规依纪受理,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树立遏制腐败、鼓励干事的执纪导向。全市纪检机关在查处违纪行为的同时,共为1294名干部澄清了问题。
着力整治“为官不为”,坚持用纪律约束不作为、用惩处整治乱作为、用政策激励敢作为,查处“为官不为”问题159件159人。
——深化纪检体制改革,推动组织和制度创新
出台落实“两个责任”实施意见。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建立主体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提交述廉报告、述责述廉述德、签字背书、约谈提醒、抓早抓小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优化调整内设机构,市县两级纪检监察室由8个增加至19个,实现市县两级纪检机关参与执纪审查人员达到70%以上,把更多的力量压到主业上来。进一步厘清职责定位,完成市县两级纪检机关参与议事协调机构清理工作,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均只保留10个;规范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实施“一案双查”,全市共有8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和48名党员领导干部,因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处分9人。
建立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度,并将范围扩大至派驻机构、延伸到镇(街)纪委,实行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全市共报告线索处置情况657条、执纪审查情况189条。制定和实施县级纪委书记、副书记和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实施意见,实行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组建市纪委29家派驻机构,实现对102个市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开展派驻、巡察、执纪审查“三位一体”工作机制试点,探索强化派驻监督“探头”作用。积极协助市委研究制订我市党委巡察工作制度,协同推进县级纪委派驻机构改革和县级党委巡察工作,郁南县委巡察办正式挂牌运作。成立云浮新区廉政监督办公室,探索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计“五位一体”监督模式,为新区建设保驾护航。
——坚持标本兼治,深化源头防治腐败工作
坚持每年举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全市领导干部法纪教育培训班,开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宣讲活动,组织“廉洁火炬杯”党规党纪知识竞赛和观看廉政话剧《沧海清风》、《韩文公》巡演,推动开展“清廉修身、廉洁齐家”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和责任担当。制定以案治本工作联动机制实施意见和开展镇(街)以案治本工作试点意见,在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征地拆迁领域和5个镇(街)开展以案治本试点。市纪委运用云浮廉政网、“石都清风”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及时公开执纪审查案件信息39条,印发典型案件通报9期,发挥惩处一个、教育一片作用。
加强对落实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廉洁城乡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督促检查,推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坚持监督、制度、教育并重,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按照忠诚干净担当要求,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纪检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从严从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
通过举办培训班、上送培训、跟班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培训纪检干部2671人次;开展“半年读一本书”活动,印发《学思践悟》、《监督执纪问责学习手册》等读本;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建设纪检监察专网。完成市纪委派驻机构“十有”和镇(街)纪委“六有”规范化建设。
加强机关党建,建立健全市县两级纪检机关廉洁风险防控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全面实行全市纪检系统干部职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成立市纪委干部监督室和内务监督委员会,坚持有信必核、有案必查,对纪检干部违纪行为“零容忍”,立案12件12人,处分12人,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