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两机制一指引”规范谈话提醒抓早抓小
今年以来,云浮市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突出在建立“两机制一指引”完善工作运行机制上下功夫,推动各级党组织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广泛开展谈话提醒活动,形成抓早抓小有效机制,确保“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取得实效。上半年,全市谈话提醒干部2953人次。
一、以上率下,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市委高度重视谈话提醒抓早抓小工作,市委书记庞国梅就该项工作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市党廉办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谈话提醒工作措施。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省委和市有关文件,研究部署谈话提醒工作。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集有关人员部署落实谈话提醒工作,对市党政班子成员全年和每季度的谈话提醒作出规划安排。市领导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上半年,全市有20名地厅级、209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开展了谈话提醒。市委书记庞国梅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问题开展谈话提醒,谈话提醒85人次。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郑成桑着重围绕落实“两个责任”以及廉洁纪律问题,谈话提醒17人次。市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成员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广泛开展谈话提醒,落实“一岗双责”。在市领导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地各单位领导干部积极开展谈话提醒。上半年,全市谈话提醒干部2953人次,其中“咬耳扯袖”2524人次,占85.5%;“红脸出汗”429人次,占14.5%。通过谈话提醒,进一步强化了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取得了教育、提醒、震慑、警示的多重效果。“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逐步被广大干部理解接受,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建立取得初步成效。
二、建章立制,确保谈话提醒有章可循。市党廉办在制定《云浮市开展谈话提醒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对全市开展谈话提醒进行总体部署安排的基础上,积极健全完善该项工作的运行机制。及时制定了“两机制一指引”,即《关于建立市纪委监察机关落实谈话提醒工作内部分工合作机制》、《关于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建立谈话提醒工作的沟通机制》和《云浮市党政领导班子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流程指引》,进一步明确开展谈话提醒的组织实施部门、沟通的主要内容以及谈话提醒的准备、实施、后续3个程序11个步骤等,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确保工作有章可循,促进谈话提醒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两机制一指引”实施后,全市谈话提醒干部由第一季度的762人次上升到第二季度的2191人次,谈话提醒工作呈现效率提高、力度加大、广度拓宽的良好态势。
三、强化指引,消除谈话提醒误区。市党廉办加强对谈话提醒工作的统筹指导,重点消除“四个误区”。一是通过发文件、召开会议、政策宣讲等方式,明确各级党组织是落实谈话提醒责任的主体,消除个别地方和单位将谈话提醒视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自己当“甩手掌柜”的认识误区;二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着重在谈话提醒制度机制上提供保障,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好主体责任,防止出现“纪委包办”的责任误区;三是指导各地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带着问题选定谈话对象、带着目的明确谈话内容、带着要求督促落实整改,做到聚焦问题,有的放矢,增强谈话提醒工作实效,防止出现“泛泛而谈”的工作误区;四是多次召开会议及举办培训班,对各派驻(出)机构和各县(市、区)纪委就如何抓好谈话提醒工作进行培训指导,着力解决对启动谈话提醒的条件把握不准,把提醒谈话混同于一般谈心谈话、工作谈话、诫勉谈话和任前廉政谈话的实践误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