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省各地多项举措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滚动排查
自 7月 14日 省纪委在江门市召开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集中排查工作推进会以来,全省各地认真传达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讲话要求,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集中排查工作扎实深入开展。
各市、县党委多项举措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江门推进会之后,全省各市、县党委迅速听取同级纪委书记的专题汇报,采取有力举措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江门市委在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工作推进会上,向全市副处以上干部传达了全省推进会精神,江门市纪委召开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会议,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韶关市委多次听取市纪委开展排查活动情况汇报,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惠州市要求各县(区)、镇街两级党委履行集中排查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区)党委“一把手”亲自部署抓落实。梅州市纪委专门召开集中排查推进会,传达全省会议精神,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具体部署。阳江市纪委约谈了7名县(市、区)党委书记,推动基层党委落实排查工作主体责任。
各地加强滚动排查 全省摸排重大线索1188条
截至7月底,全省共摸排线索8987条,比 6月 20日 新增3217条,重大线索1188条,新增382条。其中,江门市1608条,新增764条,茂名市646条,新增326条,湛江市634条,新增198条,阳江市566条,新增200条,河源市526条,新增143条,位于全省前列。广州市通过升级12388举报电话智能系统、开通微信举报功能、研发“信访易”群众来访自助管理系统等措施,拓宽线索举报渠道。梅州市梅江区充分利用各村手机短信平台,激发群众参与监督的热情;兴宁市推行市纪委牵头整合组织、公安、检察、法院、审计等力量的“1+N”巡查模式;大埔县从各镇(场)纪委干部、村纪检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选聘271名线索联络员,加强滚动排查。
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448件 1059人受处分
在加强排查、拓宽线索举报渠道的基础上,各地紧盯重点村和重点问题,突出审查重点,严格落实领导包案包片制度;对小村大腐、小官大贪和其他容易诱发群体性事件的线索,坚持“一案一策”和“上挂审查”制度,从严从重加以查处;统筹协调纪检、司法、财政、审计等各方面力量,形成审查合力,努力提高线索成案率和案件结案率。截至7月底,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2448件,立案率达27.2%,结案1079件,结案率达44.1%,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59人,移送司法机关171人。其中,江门市处分232人,阳江市处分213人,梅州市处分65人,清远市处分65人,云浮市处分63人,居全省前列。中山市查处东区柏山经联社原党支部书记潘达彰收受物业处置回扣款、套用集体资金共20万元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云浮市云城区查处区城镇综合管理和执法局工作人员董赛亮骗取征地补偿款60余万元案,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均迅速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创新方式推动制度建设 探索村级权力清单
在重拳出击,强化执纪问责的同时,各地不断创新方式,以制度建设达到长效治理的目标。广州市先后出台《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和《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为规范农村“三资”监管、查处违纪违法行为提供制度保障。佛山市探索建立村级权力清单、村民自治章程等制度,并针对部分非党员非监察对象村居基层干部监管难问题,整合纪检、检察、法院、公安、审计等部门资源,建立村居干部违规问题联合处置机制,以联合办案手段查处村居干部违纪违法问题。惠州市建立廉政村官教育基地、开设廉政教育课堂,对全市村官进行轮训。茂名市纪委组织编发了《警醒与教训——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例教育读本》,加强对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