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印发通知解决领导干部“走读”问题
近年来,云浮市下大力气抓基层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基层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形成。但是,在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群众反映目前县镇机关领导干部白天在县城或乡镇工作,晚上离开工作地回县城以上的城市家中住宿的“走读”问题仍比较严重。为此,近日,云浮市印发《关于进一步解决县、镇领导干部“走读”问题的通知》,以切实转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解决“走读”问题。
一、落实“六项制度”,密切党群关系。进一步严格落实制度,实行工作日住夜、节假日值班、工作日考勤、联系服务群众、请假报批以及公车严格使用等“六项制度”。工作日期间,县镇党政班子成员、县直单位班子成员必须带头在工作地住夜;除参加上级会议或出差外,镇(街)党政班子成员原则上在工作地住夜;镇(街)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一般不能同时离开工作地。节假日期间,各地必须安排党政班子成员在工作地轮流带队值班,县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必须有1人在工作地值班带班,干部职工的值守人数由各地根据实际确定。工作日期间,县镇领导干部必须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每月上旬将上月的住夜、出差、出勤等情况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等。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个镇(街),镇(街)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至少联系1-2个村(社区),联系1-2户农民(居民),每年至少两次到联系点走访群众;县级领导干部每年到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4个月,镇(街)领导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少于半年。县镇领导干部因公、因私外出都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备工作的要求,认真履行报批手续。切实加强公车管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公车使用有关规定。
二、完善保障措施,解决干部后顾之忧。为进一步解决“走读”问题,通知要求各地要根据自身实际,适当改善县镇机关食宿条件和群众文体设施,为干部驻县住镇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对驻县住镇干部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予以帮助解决,让其安心在基层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通知强调,各地党委书记对本地领导干部“走读”问题负第一责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的县直单位、挂点联系镇(街)领导干部“走读”问题负主要责任;县直单位主要领导、镇(街)党(工)委书记对本单位领导干部“走读”问题负直接责任。市、县两级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要加强日常管理,组织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暗访抽查,坚决遏制“走读”行为。对“走读”行为不报告、不制止、不落实具体措施或措施不力,造成“走读”现象普遍存在的,按干部管理权限视情况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