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委书记黄强强调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正风肃纪”<br>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1月26日上午,云浮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强在市纪委五届四次全会暨“正风肃纪”行动推进会上强调,要坚持改革创新, 深化正风肃纪行动,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一、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是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每位干部都要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坚持抓早抓小、常抓不懈,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二是深化反腐败体制改革,创新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创新抓基层、打基础工作;三是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强化权力制约,加强制度监管,培育廉政文化,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二、深化“正风肃纪”,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认真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整顿年”活动,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推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推动作风进一步转变,推动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推动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推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为云浮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治“浮气”接“地气”,增强民本意识、实干意识,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多干少说,扑下身子抓落实,做到重实际、说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二是除“惰气”增“锐气”,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在成绩面前不懈怠,在任务面前不推诿,在困难面前不退缩,在矛盾面前不回避,奋发有为抓落实;三是去“官气”提“正气”,大力倡导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要让权力敬畏阳光、干部敬畏群众、权威敬畏民意;四是破“奢气”聚“廉气”,从简安排春节期间各项活动,切实严格控制公共经费支出,真正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用于改善民生上,确保中央、省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赢得民心。
三、严明组织纪律,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权力制约和监督,切实提高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具体承担的责任行为进行“签字背书”,对敷衍塞责、不抓不管而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分清责任、严肃追究,该组织处理就组织处理,该纪律处分就纪律处分;二是强化自律意识,坚决反对特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三是强化组织纪律意识,确保政令畅通。对违反民主集中制、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事项的,对在党内搞非法组织、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大业的,对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的,对长期不参加党组织生活、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的,必须及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