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建立五项制度扎实推进廉洁城乡建设
为严格贯彻落实《云浮市推进廉洁城乡建设的实施意见》,扎实推进廉洁城乡建设,近日,云浮市建立分工负责、联席会议、联络员、信息报送及督办五项制度,切实以制度明确职责、凝聚合力,促进廉洁城乡建设。
一、建立分工负责制,凝聚工作合力
该市根据《实施意见》的“六个行动”认真梳理,找准工作任务,下发《市直有关单位落实廉洁城乡建设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廉洁城乡建设的六大块共76项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市直各相关单位,促使每个“行动”有专责小组负责、有牵头单位及配合单位组织实施,调动各单位的积极性,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其中,由市府办牵头的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实施‘政府清廉’行动,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共16项,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的建设廉洁公正司法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守廉清明’行动,建设廉洁公正司法”共11项,由市纪委牵头的建设廉洁党员干部队伍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干部清正’行动,建设廉洁党员干部队伍”共15项,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的建设廉洁城乡文化(禅廉文化)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实施‘石都清风’行动,建设廉洁城乡文化”共10项,由市发改局牵头的建设廉洁诚信社会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崇信倡廉’行动,建设廉洁诚信社会”共12项,由市纪委牵头的建设廉洁镇村工作专责小组负责“实施‘强基固廉’行动,建设廉洁镇村”共12项。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协调联动
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由廉洁城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廉建办成员、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各地廉洁城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落实省、市廉洁城乡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了解各地和各专责小组工作开展情况,讨论解决廉洁城乡创建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存在问题及困难,研究廉洁城乡创建过程中分工合作、协调联动、联合推进的有效措施,督促检查联席会议确定事项的跟踪落实情况。廉洁城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会议记录并及时印发会议纪要,并跟踪督促会议布置工作的落实情况,促进各单位分工合作,协调联动共同推进廉洁城乡建设。
三、建立联络员制度,加强业务联系
积极构建廉洁城乡日常创建工作沟通联系的桥梁,建立市廉建办、各专责小组、各地廉建办三支工作联络员队伍,实现各成员单位、各相关领域联络员全覆盖。明确联络员具体负责创建过程中信息、经验、问题、意见建议的收集、报送及反馈工作,从而推进廉洁城乡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掌握创建情况
坚持定期报送和及时报送相结合,要求市各专责小组、各地廉建办采用信息简报、专题报告、阶段性工作汇报等形式,按时、高质报送廉洁城乡建设工作的信息,使市领导小组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为领导小组决策及科学部署提供依据。信息简报着重围绕廉洁城乡建设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创新举措、经验做法、突出成效、主要问题及工作难点等,要求每月编报2篇以上;专题报告着重围绕廉洁城乡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或不能解决的困难;阶段性工作汇报实行半年报、年报制度,明确规定半年报于7月份第五个工作日前上报、年报于1月份第十个工作日前上报,要求全面准确把握各自工作任务,介绍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列明采取的主要措施,总结取得的工作成效,深入剖析存在问题和提出意见建议,探讨下阶段工作设想。
五、建立督办制度,促进真抓实干
采用常规定期督办、重点项目专项督办的方式,对市各专责小组、各地廉建办、各相关单位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及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情况,责任分工落实情况,阶段性工作目标、任务工作完成情况,信息报送情况等事项进行督办。督办分督查、跟踪督办、反馈、通报等环节进行,督办结果情况列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 (市纪委党廉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