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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出台实施意见全面铺开廉洁城乡建设

2013-12-0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日,云浮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出台了《云浮市推进廉洁城乡建设的实施意见》,全面铺开廉洁城乡创建工作,努力把云浮建设成为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洁诚信城乡。

    一、明确目标,全面铺开。明确提出廉洁城乡建设到2016年的阶段性目标及到2020年的总体目标,按照“全民共建、合力推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以人为本、重在建设”的原则,统一部署,全面铺开廉洁城乡建设工作。力争2016年实现政府部门职能配置优化、行政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廉政风险防控有力、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廉洁文化社会氛围浓厚、廉洁诚信云浮建设初见成效;2020年实现权力运行廉洁程度显著提升、消极腐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崇廉诚信道德观念深入人心、城乡改革发展环境整体优化。

    二、明晰职责,分解任务。坚持把廉洁城乡建设与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机统一起来,围绕廉洁城乡建设的总体目标,把廉洁城乡建设分为建设廉洁高效政府、建设廉洁公正司法、建设廉洁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廉洁城乡文化、建设廉洁诚信社会、建设廉洁镇村等六大块任务。落实分块负责机制,针对每一大块任务建立一个专责工作小组,由市党政领导班子担任组长,高规格定位专责工作小组的组织、协调、实施职能,为扎实有效推进廉洁城乡建设夯实基础;明确牵头单位及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各单位各部门职能作用,联合推进廉洁城乡建设工作。

    三、科学部署,整体推进。以开展六大行动为载体,整体推进廉洁城乡建设工作。实施“政府清廉”行动,推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实施“守廉清明”行动,推进廉洁公正司法建设;实施“干部清正”行动,推进廉洁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实施“石都清风”行动,推进廉洁城乡文化建设;实施“崇信倡廉”行动,推进廉洁诚信社会建设;实施“强基固廉”行动,推进廉洁镇村建设。建立健全机制,夯实廉洁城乡建设的组织保障,明确要求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健全廉洁城乡建设情况监督检查机制和情况通报交流制度,制定廉洁城乡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价,定期对廉洁城乡建设成效进行检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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