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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施行“改、建、警、教”拓展信访效果

2013-10-15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今年以来,云浮市纪检监察机关信访部门在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晴雨表”和“资源库”作用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施行“改、建、警、教”四字方针,科学运用信访成果,强化信访举报在廉政预警方面的作用,确保干部健康、安全成长,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坚持以谈促改。通过谈心谈话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干部廉政勤政、生活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进行警醒、教育和引导。对群众多次反映、但情况失实的由相关领导对被反映人进行谈心、提醒,并在适当的时间和场合予以澄清;反映问题属实但情节轻微的则进行诫勉谈话,促其整改,并及时将情况函告组织部门,为干部的职务升迁、评先评优等提供参考。如群众反映云安县某镇武装部长接受个别士兵家属礼品,经核查问题属实但情形轻微,该县纪委分管信访的领导等人对其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将相关情况函告县委组织部。

二是坚持以纠促建。将查办单个信访举报案件延伸到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弊端和薄弱环节,进而建章立制堵塞漏洞,以防止类似问题的发生。如在核实某校校园信息化建设项目违反规定招标的情况后,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同时与财政部门进行查漏补缺,制定相关制度,有效规范校园项目招投标以及闲置资产出租管理。

三是坚持以惩促警。针对基层群众反映较为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信访联合效能、纠风、办案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土地、三资、惠农政策等整治行动,严厉惩处非法截留、挪用、贪污涉农专项资金等行为,依法保障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日前罗定市纪委立案查处了龙湾镇某村支书邱某利用职权截留、骗取困难户危房改造补贴款的案件。作为反面典型,邱某的行为已被拍成警示教育片,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播放。通过以“身边人、身边事”的形式,警醒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为民、务实、清廉的自律意识。

四是坚持以案施教。在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同时,充分挖掘案件的教育价值,该市采取通报案情等多种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教育,较好地发挥了“查处一件、教育一片”的效果。如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了群众反映市直某单位违规使用小汽车问题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吸取教训,从而进一步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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