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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出台制度规范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绩效考评<br>助推平安云浮建设

2013-07-0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日,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云浮行动计划(2012—2022年)》的精神,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制度,进一步提高工作积极性,云浮市纪委监察局出台《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对我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方案规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绩效考评内容主要分为六大部分: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初核与审查情况、商业贿赂案件移送审理情况、商业贿赂案件办结情况、商业贿赂案件党纪、政纪、行政处分与司法判决情况、涉“保护伞”商业贿赂案件的查处情况、各县(市、区)治理商业贿赂综合效果的考评情况。针对各部分考核内容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考核方式、赋分规则及注意事项。

方案注重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绩效进行量化考核,对各项考评内容规定了严格的评分标准及具体分值。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绩效总分1.5分,结合工作重点,分别按照具体的赋分规则被分解到上述六大部分,并按照优1.5分、良1.3分、中1.0分、差0.8分等四个等级对各县(市、区)治贿工作的绩效进行评定。同时,规定了具体的减分规则,如对上报数字不一致的情况不能说明原因,或者在考评工作中发现虚报、瞒报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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