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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建立三个配套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2013-05-16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云浮市各地各单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建立三个配套工作机制,有效保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全面落实。

一是抓领导机制,力促在思想上认识到位。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坚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能够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在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的表率作用。目前,市直69个责任单位和4个议事协调机构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是抓责任机制,力促在任务上落实到位。各责任单位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及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平时有检查督促。每年初,市、县(市、区)党廉办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后,各责任单位能根据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明确本单位的责任人和责任部门。通过明确分工和层层分解责任,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

三是抓述责机制,力促在成效上落实到位。贯彻落实《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述责工作通过“一述、一问、一评、一议”四个环节,围绕述责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情况、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等四个方面进行。2012年以来,全市先后对42名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进行述责。通过口头述责,进一步强化了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履责意识,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起到很好的检查促进和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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