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突出“四个三”力推打贿工作纵深发展
自今年2月开展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以来,云浮市把打贿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结合实际,以“四个三”工作措施,促进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质性突破。
一、着力“三个加强”,落实打贿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商业贿赂行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通过召开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小组全体会议、推进会、扩大会议、成员单位会议、阶段工作会议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关于打击商业贿赂专项行动工作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工作纵深发展,确保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办公室日常的检查督导、保密、考核、奖惩举报等工作制度;成员单位之间建立案件线索互相通报、信息报送、每周分析案情、协调办案工作等制度,完善周报、月报,半年和年终总结制度。目前,该市各级建立各类办公室日常工作机制6套、办案协调机制6个,考核检查制度6个,奖励制度6个。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建立和完善“打贿”工作新闻发布、宣传发动、舆情应对等工作制度、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发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参与打击商业贿赂行动,营造良好氛围。至目前,该市各级各部门编发打贿《工作简报》265期;媒体播发或刊登打贿新闻报道306篇,在公共场所开展打贿咨询宣传活动193次,建立宣传栏(包括报刊、电视、网站)412个,悬挂横幅210多条,张贴宣传标语4130多条,发出宣传单93820多张,在各级有线电视滚动播放打贿活动公告730多次、宣传口号1000多次,群发手机短信972890多条,发表微博73条,编印《打贿工作资料汇编》。
二、建立“三个机制”,促进部门协调。一是建立办案协调机制。切实加强与“打击欺行霸市”、“打击制假售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沟通联络,会同公安经侦、检察反贪和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的衔接,建立案件线索通报受理、案件移送、联合取证等案件快查快办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整体合力,深挖违纪违法线索。二是建立办案督导机制。加强对本地区办案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案件线索台帐,选择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程跟踪、限期办结。三是建立案件上提机制。针对各县(市、区)办案遇到案件复杂、办案难度大等问题,采取案件上提的工作方式,强化案件查处力度。如市纪委监察局上提查办“云浮市6.13案”(新兴县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对相关涉案人员进行立案查处。
三、抓住“三个重点”,深入查办案件。一是深入排查线索。专门成立两个打击商业贿赂专案组和案件线索摸排工作组,深入各地各部门,将商业贿赂案件线索梳理汇总、逐条延伸,从旧案情中挖掘摸排出涉及商业贿赂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并通过深入发动群众,进一步拓宽情报线索收集渠道。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加强重点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对于特别重大的问题和案件,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亲自督战,一查到底,进一步落实“三包”责任,即包分管行业、包负责地区、包重大案件。至目前,厅级领导包案20宗。三是突出“斩链挖伞”。针对搞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导致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问题,动用一切手段和力量,对辖区内可能涉及利益链、保护伞的案件进行督办。
四、实行“三个强化”,推动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强化工作情况通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做好各种打贿报表的统计工作,确保报表数据准确、准时上报,并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各地各单位打贿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定期通报,每周对业务数据通报一次,每月对宣传工作通报一次,促进各地各单位的打贿工作争先进位。二是强化案件督办。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督导检查,建立案件线索台帐,选择一批重大、典型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全程跟踪、限期办结;对已掌握的案件,加快查处速度,力争在短时期内办结。三是强化督导检查。要求市打贿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和打贿办人员每月不少于2次到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对线索排查,大要案查处,“斩链挖伞”进展情况等进行重点督查,指导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项打贿工作政策、决策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