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从五个方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在云浮市等五个地区和两个省直单位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及政府机关绩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云浮市于今年5月出台《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在市直部门和县(市、区)政府开展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重点抓好五方面工作,力争通过一年的试点,探索建立具有云浮特色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基本框架,努力打造全省政府绩效管理示范市,为全面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积累经验。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政府成立政府绩效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负责建立与完善试点工作相关制度,制定并上报试点工作方案,加大试点工作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各试点单位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负责领导、牵头部门和具体工作人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纪检、组织、监察、发改、编委、人社、财政、审计、统计、法制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加强部门协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制定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政府绩效管理先进经验,研究制定绩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系列制度,明确绩效管理的范围、内容、方法、程序和要求,推动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是建立政府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围绕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原则,充分考虑不同地区和部门的差异,从实际出发科学设置各项考评指标及计分权重,增强考评指标的导向性和可比性。县(市、区)考评指标体系适度增加体现结构优化、民生改善、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等方面指标,社会评价调查中突出对保障、改善民生的评价。市直单位考评指标体系突出职责履行、依法行政、公共服务、机关管理等考核重点,体现考评导向。从部门的“三定”方案中提炼主体工作职能,并固化为个性指标。对部分战略性的工作目标设置跟踪指标和关键绩效指标。采用差别权重,体现地区和部门差异,进一步增强考评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公平性。
四是提高政府绩效综合考评水平。加大指标考核的过程管理力度,强化绩效信息动态跟踪。拓宽考评渠道,提高综合考评的客观性和公信度。一是实行内部考评和专家评议。依托全市、县、镇三级电子政务系统,结合云浮市电子纪检监察综合平台建设,建设云浮市政府绩效考评信息管理系统,加快各单位业务管理系统接入工作,对各地各单位绩效指标实现全程管理、实时监控、定量考核,提高考评处理能力。二是实行社会考评和第三方评价。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建设云浮市政府绩效管理考评网,编制公共服务满意度指数并及时发布政府服务评价信息,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互动应用、实时获取群众评议情况,并将群众咨询投诉处理和满意度调查情况纳入考评范围。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委托国家统计局云浮调查队进行专业调查评价。三是整合考评资源。在调查清理的基础上,理顺综合考评与专项考核的关系。制定各类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的管理办法,明确设置条件和基本要求,统一协调管理各类考核评比,规范日常管理和年终集中检查考核行为,严格控制年终各类检查考核项目,努力减轻基层负担。将政府绩效考评与其他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做好绩效考评指标体系与现行其他指标体系的统筹、整合与衔接,减少重复考评、多头考评。
五是强化政府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完善考核奖励办法,切实加大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力度。发挥绩效考评导向和激励作用,将考评结果作为改进工作、加强管理、领导干部考核及选拔任用、公务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将绩效考评与行政问责有机结合,对对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搞“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以及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