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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清理换届后“车随人走”问题车辆5辆

2012-06-01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为加强换届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云浮市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在今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开展换届后“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治理,取得良好成效,共清理纠正违规公车5辆。

一、领导重视,迅速部署。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和分管领导同志亲自作出批示,要求市纪委监察局严明纪律,认真抓好换届后“车随人走”情况摸查、整改和检查监督工作。市纪委下发《关于开展“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清理的通知》,部署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清理,要求各地各单位对本地区本单位“车随人走”情况开展调查摸底,并对被违规占用的公务用车及整改情况逐一登记,填写《违规占用公务用车及整改情况表》,逐级上报汇总。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车随人走”情况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因工作调动、提升、退休等原因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必须如实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是否存在“车随人走”情况。

二、把握重点,严明纪律。明确“车随人走”问题专项清理的重点时段为换届前后,重点是清理纠正干部调动或提升,离开原工作单位后,继续占用原单位工作用车;干部退休后继续违规占用单位工作用车;干部挂职锻炼结束回原工作单位后,继续占用挂职单位工作用车等问题。严明纪律,要求干部调动、提升、退休离开原单位或挂职锻炼结束后,必须在1个月内将车辆退回所属单位,存在违规情况的必须在4月中旬前完成自纠整改,否则追究有关领导干部责任。特别申明,已办理退休手续市县老领导因特别原因需要用车的,由老干部局或机关事务管理局统筹安排,既严格执行政策,又体现组织对老同志的关怀,得到了老同志的理解支持。

三、强化监督,狠抓清理。在组织全市各地各单位认真按照文件要求,对公务用车情况进行自查摸底,和对“车随人走”开展自查和双向互查的同时,各级纪委积极做好检查监督工作,公布“车随人走”问题举报电话,成立检查组通过走访机关单位、查核汽车定编管理情况等形式,对自报不存在“车随人走”问题的部分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和对自报存在“车随人走”问题单位自查自纠整改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经各地各单位自查和纪检监察机关检查核实,全市共有5名领导干部带走原单位车辆。经纪检监察机关督促,4月中旬前5辆公务用车已全部完成整改,将车辆退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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