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63个镇(街)纪委自办案件连续12年100%<br>有力维护农村基层党组织纯洁性
至今年4月,云浮市63个镇(街)纪委连续12年有自办案件100%,立案查处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913件,已结案850件,党纪政纪处分841人,有力维护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纯洁性。
一、夯实基础,提高镇(街)办案人员素质。以“五个有”(有较强的队伍、有基本的办公条件和设备、有基本的工作制度、有正常业务、有工作亮点)为基本要求,加强镇(街)纪委规范化建设。目前,全市63个镇(街)纪委共配备正副书记189人,委员441名,平均年龄39岁,大专以上学历占91%。配备电话、电脑、文件柜等日常办公用品,满足办案工作基本要求。以强化基层监督为目标,整合镇级纪检监察力量。5县(市、区)纪委向镇(街)派驻纪检监察机构11个,加大联合办案力度。以提高办案能力为目标,加强镇(街)纪委人员办案业务培训。每年举办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办案业务培训班,对新进镇(街)纪委干部进行办案业务培训;选送部分镇(街)纪委书记参加中纪委举办的业务培训,开阔办案视野;选调部分年青镇(街)纪委干部加入市、县纪检监察机关陪护队伍人才库,参加大要案陪护任务并接受岗上培训, 如选调40多名镇纪委干部先后参加了2009年的“5.11”、2011年的“5.06”、专案陪护,掌握办案实战知识。
二、县镇联动,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从群众的监督举报中获取案件线索。健全镇、村、村民小组三级信访网络,配备村级信访员积极受理农村群众信访;建成直通全市5县(市、区)963个镇(街)的农村廉政直通车平台以及县级网上纪检信访举报系统,发挥群众的监督举报主体作用。建立乡镇案件线索排查制度,从司法机关和执法部门中获取案件线索。每年县、镇两级纪委对各镇辖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两次全面排查,加强与县公安、检察、法院、审计、计生、信访以及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从中获取镇、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制度,从上级纪委获取案件线索。县(市、区)纪委受理的案件线索,通过排查和比对,确定可由镇(街)纪委自办的案件,把案件线索移送给他们进行初核。
三、协同作战,加大镇村案件查处力度。针对镇(街)纪委办案人情干扰大、办案人力薄弱、业务不熟练等实际情况,推行市、县、镇三级纪委联动的办案工作机制。市纪委加强镇(街)办案工作的谋划,每年第一季度采取通报、调研等形式对镇(街)办案工作进行督办;县(市、区)纪委实行常委挂钩联系乡镇制度,采取“传、帮、带”形式加强镇(街)纪委办案的业务指导帮助;镇(街)纪委承办案件初核、立案、调查等具体工作。12年间,镇(街)纪委立案查处913件案件中,查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案件683宗,占镇(街)办案总数的74.8%,维护了基层社会稳定大局;查处贪污受贿、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违反财经纪律等三类经济案件135件,占总数的14.79%,为国家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49.18万元。
四、治本为重,提升镇(街)纪委办案效果。把惩治和预防手段有机结合,发挥镇(街)纪委办案在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行镇案县审制度,确保案件质量。每件镇(街)纪委所办案件,都经县(市、区)纪委审理室审理,12年以来,全市没有一件镇(街)纪委所办案件因处分不服而提出申诉。推行“一案一整改”,对案发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针对违纪人员所在单位存在的漏洞和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抓好督促落实。重视做好受处分人的回访教育,通过回访教育,使他们正确对待组织的处理,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强化预防监督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针对近年来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实施农村“基层廉政工程”,建立63个镇(街)行政服务和农村会计服务代理中心,建设“农村廉政直通车”网上晒村帐,推进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建设及廉政文化和“两述一评”向农村基层延伸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纯洁性。2009年,省纪委在我市召开“粤西九市乡镇办案现场会”, 专题总结推广我市乡镇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