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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着力“治软治乱治穷治散”集中整顿后进村

2012-04-27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云浮市近日出台《关于对全市后进村、社区进行集中整顿的实施意见》,部署为期9个月的后进村(社区)集中整顿工作,以抓后进促全局,为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一、明确后进标准,全面调查摸底。《实施意见》明确,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列为后进村(社区):一是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两委”关系不协调,党组织核心作用不明显,不能有效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党务村务管理混乱,村干部办事不公道,党群干群关系紧张;三是经济社会发展滞后,集体经济薄弱,农村面貌多年来改变不大;四是矛盾问题较为集中,群众合理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社会稳定。要求各县(市、区)委抽调精干力量,在认真开展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按占村(社区)总数的5%的比例确定拟整顿的后进村(社区)和2个存在较多不稳定因素、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村(社区)上报市委,再由市委研究确定全市38个后进村(社区)和4个问题突出村(社区),开展集中整顿,建立市县镇三级确定的后进村(社区)和问题突出村(社区)台帐。

二、突出四治重点,开展集中整顿。《实施意见》明确,对全市38个后进村(社区)和4问题突出村(社区),由市领导挂点,县、镇选调骨干力量组成工作组,进行驻村整顿。要求有针对性开展整顿工作:一是针对组织软弱涣散村(社区),重在治“软”。开展“双融双建”活动,积极推进机关融入基层、干部融入群众,建设一个好班子、建设一支好队伍。以村(社区)党支部班子建设为重点,选好支部书记,形成坚强的领导集体;对目前确实难以胜任的,及时进行调整。开展“双培双化”活动,注重把大学生培养成村官、把村官培养成大学生,实行本土化选聘、合同化管理。二是针对党务村务管理混乱村(社区),重在治“乱”。结合实际推行“阳光村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四民主工作法”,规范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范村务管理。全面推进农村党务村务公开工作,落实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三是针对经济社会发展滞后村(社区),重在治“穷”。开展“双到双带”活动,深入实施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广泛动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支持后进村(社区)建设,促进后进村(社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推行村党组织书记兼任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代表,实行创业贷款、项目支持等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农村党员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四是针对矛盾问题较为集中村(社区),重在治“散”。对社会治安较差的,查找问题源头,加强综合治理,建立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对存在村企和土地纠纷等遗留问题的,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妥善解决。

三、明确保障措施,确保整顿成效。《实施意见》要求,县(市、区)、镇(街)党委(党工委)书记亲自抓,市县镇三级组织、纪检、监察、民政、农业、国土、共青团、妇联等各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求各级以实现“一个好的带头人、一个好的发展思路、一个好的工作制度、一个好的活动阵地、一个好的保障机制”为目标树立5个后进变先进的典型。要求将解决问题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一起抓,研究建立对后进村(社区)排查整顿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全程督查指导和最终检查验收,以“领导是否真正重视、问题是否真正解决”为主要内容,采取县镇自查、市复检的办法,对后进村(社区)进行检查验收。明确凡是整顿效果不明显,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必须限期改正;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进行通报批评,并继续进行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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