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对反腐败协调和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近日,中共云浮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和交流2007年以来全市反腐败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会议对全市反腐败协调和查办案件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始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项重要政治原则和纪律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和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有关决议、指示和精神,深入开展查办案件和反腐败工作,保证查办案件和反腐败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发展。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等危害科学发展的违纪违法案件,把查处案件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政治稳定、实现社会和谐统一起来,通过执纪执法办案为完成党委和政府的中心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加大办案工作力度。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反腐败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以权谋私和权钱交易、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失职渎职和滥用职权、违反组织人事纪律五个方面案件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办案工作力度。
三、要坚持严格执行纪律法律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理念的有机统一。正确把握好政策和策略,注意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把为加快发展的无意过失与为谋私利故意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做到支持改革者、保护创业者、鼓励实干者、教育失误者、打击诬告者、惩处腐败者,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克服单纯办案的思想,把办案与教育预防和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提升办案效果。
四、要加强三个方面协作。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要变单兵作战为“集团”作战,加强案件线索移送、查办大案要案和拓展治本功能三个方面协作,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和组织人事、政法管理、审计等部门的各自优势,协调联动,优势互补,形成反腐败整体合力。
五、要抓好四个方面规范化建设。加强反腐败协调制度建设,健全反腐败协调体制机制,推动全市反腐败协调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正规化。加强办案制度建设,做到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案、依法依纪安全文明办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加强办案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运用现代技术查办案件的能力、分析研判腐败特点和趋势的能力,努力做到惩治于已然、防患于未然。加强办案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