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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创新方式评议10个执法部门政风行风

2011-10-24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今年7-9月,云浮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注重创新,对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税务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国家税务局10个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有效促进部门廉洁高效执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一、创新组织领导方式,分步开展评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市政府纠风办起草的《关于对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部门进行民主评议的实施方案》,明确评议范围、内容和方法步骤,重点评议10个部门的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政务公开、办事效率,服务态度、作风建设,解决存在问题4个方面情况,按照宣传发动、自评自纠、整改评议3个阶段分步进行。成立市纪委书记挂帅的市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并成立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工作者代表、服务对象代表等方面的100名群众市直评议团。同时,要求各部门成立党政“一把手”挂帅的部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评议各环节的工作。邀请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分别派出领导出席集中评议大会。

二、创新征集意见方式,找准突出问题。要求被评议部门采取个别访谈、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对象、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利用“云浮行风热线网站”和手机短信平台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群众对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市政府纠风办采取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发放调查问卷、发函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市直相关部门、10个部门的下属单位、监管和服务对象、社会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综合反馈给被评议部门,督促被评部门围绕自己查摆、群众提出、有关机关单位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经被评部门综合和市政府纠风办审定,群众对10个被评部门提出的比较强烈的民生问题共55个,10个被评部门共制定整改措施186条。

三、创新集中评议方式,现场互动问答。近日,该市召开10个部门政风行风集中评议会议,组织被评议部门班子成员、市直行评团成员、群众评议代表等200多人参加评议会议,印发各部门《2011年云浮市直部分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政风行风评议测评表》和政风行风建设总结材料。组织10个部门主要负责人逐一在大会上介绍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和群众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现场开展群众询问和部门负责人答辩。部门负责人分别现场回答了治理黄赌毒、治理企业排污、改善群众出行条件、提高办事效率、打击假冒伪劣商品、保障商品房购房者权益等民生方面问题的措施。组织评议代表根据《测评表》内容,分别对被评议部门进行背靠背评分。

四、创新结果运用方式,提升评议实效。明确评议结果80—100分为“满意”,60—79分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市政府纠风办汇总评议结果包括评议分数、各部门最终排名顺序及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将评议结果在适当范围内通报,把其作为党委政府对该部门本年度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的重要依据。要求市政府纠风办切实做好 “回头查”跟踪整改工作,利用《云浮日报》、政府网站等载体,公开各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规定对获得“不满意”档次的被评部门,视整改情况优劣,问责相关部门责任人,促进政风行风好转,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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