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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安县狠抓五项工作努力构建具有地方特色的惩防体系

2011-09-14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年来,云安县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狠抓五项工作,努力构建具有云安特色的惩防体系,为推动云安的科学崛起保驾护航。

一、狠抓廉政教育,筑牢心理防线。一是建设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示范点。今年5月上旬,云安县围绕“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主题,开展以“五个一”(一次动员暨专题报告会、一批教育示范基地、一系列廉政教育活动、一系列廉政文化活动、一次“三走三访”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系列活动,启动了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示范点建设活动,同时还开展“改革惠民”主题实践活动,初步实现了风清气正奏和谐、改革惠民促发展的目标。二是不断丰富廉政教育载体,创新廉政教育的形式。2007年以来先后建设“清风工程”廉政教育基地、开通“廉政139邮箱”和“廉政飞信”等网络载体、发送纪检监察干部手机挂机名片、建设廉洁文化示范村和廉政教育示范基地,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营造了“廉荣贪耻”的良好氛围,全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

二、狠抓源头治腐,优化发展环境。一是稳步推进财政审批制度改革。全县有73个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纳入专户管理,8个镇和76个县一级单位实行部门预算,80个单位和部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全县120个村(居)委会实行“村帐镇管”,实现村级财务规范管理。二是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消县一级审批事项57项,14个县直单位下放职权到镇72项,9个县直单位79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网上办理。三是创新重点项目防腐制度。以县重点工程为试点,建立项目廉政谈话、专项资金审计、投诉属实奖励、质量标准公示等四项制度。四是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2007年以来共组织政府采购195次,节约资金175万元;完成工程招投标109宗,节约资金1205万元。

三、狠抓监督检查,规范从政行为。一是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在全市率先出台规范县委书记选人用人暂行规定,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出台《云安县建立干部有效使用机制的实施方案》,健全具有云安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开展镇委书记由县委全委(扩大)会议提名推荐工作,规范干部的初始提名;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制度,2007年来县纪委负责人同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80多次,任前廉政谈话副科以上干部234名,信访约谈领导干部18名,诫勉谈话5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报告、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审计科级干部35名。二是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与有关职能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现场督查和不定期督查等形式,加强对农村综合改革、换届纪律、扶贫开发“双到”工作、十项民生工程、落实厉行节约、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2007年以来,共开展专项督查300多次,发现存在问题100多个,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00多条。如对2008年以来的政府投资100万元、非政府投资3000万元以上共113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发现问题57个,督促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检查中央扩大内需项目27个,涉及投资的23447.38万元资金均安全运行。

四、狠抓纠风治乱,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07年以来,开展多次教育乱收费检查,帮助免除书费6500万元;专项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设立廉政专户收缴医药回购,大力推进医药网上集中采购,让利患者605万元;切实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取消34项涉农经营服务性收费、行政事业收费等项目,减免收费3000多万元;开展公路“三乱”明查暗访16次,纠正不规范问题5个;二是开展整治行风政风活动。开展“两代表一委员”评议机关活动,提升机关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举办政风行风评议,先后对工商、安监、计生、国土等基层站所进行评议,改善办事态度和服务态度;广泛开展行政服务无障碍活动,建立沟通无障碍机制和发展无障碍机制,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举办行风热线55期,接受群众咨询投诉185个,解决185个,解决率100%。三是大力推进农村基层廉政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县、镇两级行政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落实限时办结等制度,2007年以来共办结5万件,办结率98.5%;在全市率先完成8个镇120个村(居)委会农村廉政直通车镇村服务站建设工作,全县农村廉政直通车平台发布信息近5万条,为群众办事400多件,收到咨询投诉736件,处理率达96%,监察纠正信息发布和处理咨询投诉不及时、不规范等违规“冲红灯”问题868个,网上点击率近7万人次。

五、狠抓查办案件,坚持从严治党。一是不断拓宽信访渠道。连续两年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到各镇开展下基层大接访工作,共接访115人次,受理信访件35件,办结率100%;开通24小时自动录音举报电话、网上举报系统、电子监察系统,及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举报。二是创新案件线索排查方式。实行每月向公安、法院、检察院、计生等单位发放《查办涉及党员、监察对象人员情况统计表》,广泛收集案源线索。三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强化县直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派驻机构与办案部门的纵向协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集中力量查办疑难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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