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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活动

2011-08-0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为贯彻《广东省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暂行办法》和完成省交给的述责联系点工作任务,推动党委、党组“一把手”全面有效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为全省在地市一级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述责工作探索经验,云浮市近日制定出台县(市、区)党委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述责活动工作方案并下发通知,部署启动述责活动。

《工作方案》明确,述责活动在省纪委、市委领导和省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导下,定于近期进行;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协调;参加述责活动的述责人为云浮各县(市、区)党委书记,共5人;采取口头述责的方式进行,围绕述责人任现职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和个人廉洁从政四个方面情况和内容开展,包括述责人口述、询问、评议、宣布最终评价等环节;把述责结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工作方案》要求,述责人提前撰写述责报告,提交所在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研究通过后,书面报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对自我检查发现的问题、讲评中指出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如实向所在领导班子报告,组织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具体措施,并抓好分解落实,增强落实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一岗双责”政治责任意识,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推动科学发展、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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