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纪检监察机关“四个坚持”抓办案促发展
2007-2010年,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保持惩治高压态势,服务和促进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科学建设、跨越发展、和谐缔造。4年共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731件731人,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71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9950万元,为471名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是非。
一、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牢牢把握政治方向。查办重大复杂案件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自觉把办案工作放到党委政府全局工作之中把握,突出办案重点,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发展不动摇,确保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围绕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三促进一保持”等重大决策部署,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23件23人。二是围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和规范权力运行,严肃查处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案件,共查处县处级和乡科级领导干部案件124件124人,其中“一把手”案件67件67人。三是围绕幸福和谐云浮建设,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中失职渎职案件和严重损害群众民生利益案件共158件158人。四是围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8件78人。
二、坚持创新完善机制,推动办案纵深发展。成立纪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执纪执法机关联合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力度,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要案80件、万元以上大案186件。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织查处了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如查办2008年“4.25”专案,给予纪律处分7人,其中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查办2009年“4.23”专案,给予纪律处分13人;查办2010年“5.11”专案,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公职人员1人。开通网上举报平台,建设电子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拓展案件线索来源。建立市县镇三级联动办基层案机制,成立县级纪委派驻镇街的11个纪工委监察分局,强化办案协调督促,全市63个镇街纪委连续10年坚持有自办案件,打造工作品牌。
三、坚持发挥治本功能,促进惩防体系建设。把查办案件与推动教育、监督、制度改革创新有机结合起来,促进惩防体系构建和完善。一是推动教育治本。不定期通报典型违纪违法案件,震慑违纪腐败,警示教育干部。制作《云浮市腐败案件警示录》电教片,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贪腐之鉴”警示教育活动。建设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把警示教育纳入课程安排。二是推动监督治本。落实重大案件“一案一整改建议”制度,共对83件重大案件提出整改建议186项,督促落实整改措施287条,建章立制,纠正和堵漏监督管理漏洞。三是推动改革治本。根据发案特点,推动权力运行体制机制制度改革创新。取消市本级自设行政审批项目,推进网上全流程审批,规范审批权运行。建立完善财政预算实时在线监督系统,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监管。成立代建服务局,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建设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公开平台,防治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探索实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选拔党委全委会初始提名,加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力度,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实施“活力民主,阳光村务”、“ 农村基层廉政”和“农村廉政直通车”三项改革创新工程,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四、坚持严格管理监督,确保依纪依法办案。把落实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要求贯穿于查办案件的全过程。加强办案制度建设,市纪委监察局共制定或者修订办案制度10多项,规范案件线索管理、初核、立案、调查取证、移送审理、处分执行等关键环节的程序。严格规范使用“两规”、“两指”办案措施,实现“零”安全事故。加强案件内部审理监督,坚持依纪依法断案量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所办案件实现“零”申诉。投入近1000万元,建设云浮市廉政教育中心(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工作点),配备一批办案车辆和现代信息化办公办案设备。深入开展“比作风、比纪律、比和谐、创亮点、创品牌、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办案队伍建设,3个次单位分别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9人次分别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信访举报、审理工作先进个人,“4.25”案等3宗案件分别被评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品案件” 、“优质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