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探索实施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机制<br>促进建设领域规范化管理
去年以来,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积极探索,围绕权、钱、人、物管理,认真排查在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以加强防范为重点,全面降低廉政风险,促进建设领域规范化管理。
一、抓风险排查,找准风险防范的切入点
针对行政审批、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鉴定、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保障住房建设以及房地产权属管理、直管公房管理等方面存在廉政风险,找准防范切入点,细化排查措施,重点布控防线。一是着力加强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风险排查。针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从业务流程、操作程序入手,深入排查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分析其危害和影响程度,明确所涉及的对象和责任主体,提出对应的防控措施;二是强化对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两个市场管理的排查,确保建筑市场秩序良好和工程安全以及工程优质,确保我市房价年度控制目标的实现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确保云浮城市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又宜居宜业;三是加强对行政审批环节的排查。重点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各个环节把关,严格审批程序,做到程序清晰,层级负责,流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二、抓制度建设,确保廉政风险防范有章可循
一是切实推进工程建设四项制度,促进工程依法建设。严格实施项目法人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基本建设程序,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在公开、公平、公正、廉洁的竞争环境中优选队伍,降低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合同的履约能力。二是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审批环节风险的防范。建立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全面推行行政审批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内容、办事条件、办事时限、办事结果,完善“一站式”窗口办事制度。建立行政审批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办事责任,违者从严追究责任。三是深化制度改革,实现标本兼治。探索创新行政审批管理模式、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实行行政审批项目网上全流程审批和电子监察,提高审批效能,防范廉政风险;创新工程招标投标监管模式。着重抓好建筑工程招标文件备案审查,评标过程的公平、公正管理和项目管理班子的全程管理等重要环节的管理,从源头上防治围标、串标行为发生;实行行政建议书制度,对潜在行政不作为、违法、违规的行为,促其整改,作为施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和进行行政处罚时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创新房地产管理机制,加强对房地产权属、直管公房出租、廉租住房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房地产管理规范化。
三、抓监督管理,确保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落到实处
一是积极开展自查自摆活动。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做到慎权、慎欲、慎情、慎独,主动接受监督,促进每个人由“要我廉洁”向“我要廉洁”转变;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畅通群众投诉渠道,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引导群众参政、议政,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范措施的,做到有案必查、有错必纠;三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综合监督长效机制。实施简政放权和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实行审批权与执行权相分离制度,建立制度监督、单位监督、社会监督与纪检监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做到决策集中化、执行专门化、监督综合化。认真落实廉政谈话、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廉政措施,实行警示提醒卡、警示诫勉卡、警示纠错卡“三卡”机制,加大对廉政风险点的有效监控。同时,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评估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与日常业务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考核评估,建立起动态、开放、系统的岗位廉政风险监控管理模式,不断提升监管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