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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行政监察法》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2010-09-30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9月27日,市纪委、监察局召开《行政监察法》专题学习会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少青同志主持会议,对认真学习贯彻《行政监察法》提出明确要求。市纪委监察局各室负责人以上干部参加专题学习会。

根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订)已于2010年6月25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将于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这是自1997年5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颁布施行以来的第一次修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新要求,体现了人民群众对行政监察工作的新期望,同时也体现了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的新成果。

  何少青指出,学习贯彻《行政监察法》,要强化学习、不断增强履行行政监察职能的自觉性。我们要把学习领会《行政监察法》当作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利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和生动有效的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行政监察法》,形成学法、知法、守法、执法的风气,促使干部深刻理解《行政监察法》的立法精神,逐章、逐条地学习领会具体内容,并在学习中认真查找工作中、制度上不符合、不适应《行政监察法》的薄弱环节,研究完善制度规范和程序规范,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自觉性,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

  何少青强调,学习贯彻《行政监察法》,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职能作用。一要加强执法监察,确保政令畅通。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修改后的《行政监察法》实施,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就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发展环境、今年市60项重点项目建设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执法监察;要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认真开展节能减排、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等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二要加强效能监察,改善行政管理。要积极探索新的监督方式,强化事前监督、事中监督和事后监督,逐步建立绩效评估和考核的制度,严肃查处不认真履行职责、不及时履行职责、拒不履行职责等行为,切实解决一些机关和单位效率低下、办事推诿、资源浪费等问题。要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促进行政机关和国家公务员勤政高效。三要加强廉政监察,促进政风建设。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着重查办领导干部中利用职权牟取非法利益的案件,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处一批典型案件。(通讯员李益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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