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认真抓好《廉政准则》贯彻落实工作
中央颁布《廉政准则》以来,云浮市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为今年反腐倡廉建设首要任务,重点从5方面抓好落实。
一、制定贯彻措施,部署落实任务。市委制定《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意见》,明确组织领导、学习宣传、检查整改、建章立制等方面任务要求,提出17项具体措施,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召开全市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暨深化作风建设提高执行力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市委书记王蒙徽亲自作动员讲话,要求抓好学、查、补、惩4个重点环节,提高贯彻《廉政准则》渗透力、执行力、威慑力、公信力,严整庸政之风、惰政之风、失责之风、浮夸之风。各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主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二、掀起宣教热潮,营造浓厚氛围。突出贯彻《廉政准则》这个重点,组织开展“加强制度教育,构筑拒腐防线”主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邀请中国纪检监察报社、省纪委等上级单位领导和组织市几套班子成员、各地各单位党政“一把手”作专题报告530多场次。开展细算腐败“五笔账”警示教育活动,剖析17宗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成因,督查《廉政准则》执行。组织全市716名副处以上干部进行《廉政准则》书面知识测试。全市各级党校和公务员行政培训机构开设学习《廉政准则》课程,培训干部5000多人次。组织10名县(市、区)和市直部门党政“一把手”接受《云浮日报》等媒体记者专访,开设“领导干部谈准则”新闻栏目。创作和传唱《“52个不准”莫违犯》等廉政山歌。举办“云浮市廉政行为艺术一周行”活动,组织大学生运用“快闪”艺术宣传《廉政准则》。
三、组织自查自纠,开展重点督查。各地各单位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主题,采取召开征求意见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个人自查汇报会等方式,认真开展党员干部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落实整改。市纪委对信访反映问题较多的教育、公安、法院系统发出督查通报,限期整改;对去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排名靠后的7个领导班子和10名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47条。落实信访约谈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监督制度,信访约谈27人次,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5674人次。
四、突出重点领域,加强廉政建设。抓好工程项目、经费管理、行政审批、干部选拔任用领域的廉政建设。组织市60项重点项目以及15个中央扩大内需投资项目的责任部门与市政府签订《重点项目建设廉政责任书》,举办重点项目负责人廉政法规教育培训班。积极创建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推进部门预算管理、国库集中支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务卡结算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等工作,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行政经费节约管理规定。1-8月,全市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人数比去年压减10%;公务接待、公务购车用车经费实现“零增长”。取消市本级自设的行政审批事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减少47%。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和实时在线电子监察。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行党委全委会投票推荐提拔领导干部人选的做法,市委四届八次全会推荐领导干部4名。云安县制定《规范县委书记选人用人行为暂行规定》,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力。
五、坚持惩防结合,促进廉政勤政。严肃查办违反《廉政准则》案件。1-8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37件137人,其中涉及县处级领导干部3人、科级领导干部12人。认真实施《云浮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谈话制度》和《云浮市干部作风建设挂牌督查制度》,34名领导干部被警示诫勉谈话,1个单位被挂牌督查作风问题。大力推进市、县两级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统一管理改革,向市县重点部门和镇街派驻61个纪检监察机构,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镇街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制定《云浮市“农村基层廉政工程”建设规范指引(试行)》,促进基层政务服务和农村集体“三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建设云浮市农村廉政直通车,实现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和镇政务、服务廉信息公开标准化,网上审批服务便民化,咨询投诉政民互动化,廉政和效能监察智能化,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1-8月,直通车发布党廉信息15.82万条,网上点击率达到21.88万人次;收到群众咨询投诉3659件,已处理3514件,处理率达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