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认真贯彻“两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监督
近年来,云浮市认真贯彻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和廉洁从政。
一、开展学习贯彻“两项规定”教育。该市把学习贯彻“两项规定”与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结合起来,列入今年“加强制度教育,构筑拒腐防线”主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重点内容,列入2010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集中学习、批评与自我批评等环节的重点内容,提高领导干部执行“两项规定”的责任意识。开展“裸官”排查登记,全市569名市管正副处级干部、4363名县管正副科级干部署名填报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登记表,其中个人申报配偶或子女移居国(境)外共23人,配偶和子女均移居国(境)外共7人。
二、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制度。制定《云浮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谈话暂行办法》,规范诫勉等廉政谈话程序,对贯彻落实“两项规定”等廉政制度存在苗头性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警示提醒教育。去年以来,全市200多名领导干部被诫勉谈话。制定《云浮市干部作风挂牌督查暂行办法》,已对1个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挂牌督查。制定《关于对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勤政廉政善政巡视制度试行办法》,完成对13个单位巡检,督促落实整改措施42条,移送纪检机关信访件7件,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
三、完善领导干部廉政卷宗管理。下一步,该市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廉政卷宗》,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和出国(境)定居等情况列入《廉政卷宗》必报内容,组织市管副处以上领导干部和县管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每年底填报《廉政卷宗》、新提拔领导干部及时填报《廉政卷宗》。积极推进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信息化管理,建立《廉政卷宗》基础数据库,为考察领导干部、查办案件、实施责任追究、研判领导干部监督工作等提供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