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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以制度引领提升执行力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10-03-17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年来,云浮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和省“三促进一保持”、“双转移”等重要部署,以“建设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争当全省农村改革发展试验区”为目标,制订实施《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作风狠抓落实的意见》,以制度引领提升执行力建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取得了明显成效,2009年全市生产总值和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率均超过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全市群众到省集体上访批数和人次大幅减少,是国庆60周年期间全省四个“两无”(无群众进京上访、无发生非正常上访)市之一。该市主要建立七个方面制度,提升执行力建设。

一、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都实行严格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工作报告制度。2009年初下发《关于实行市领导分工负责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通知》,把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市领导及各县(市、区)、相关部门领导人身上,明确工作内容、完成时间、负责单位、责任人、质量要求等责任目标,明确市领导定期向市委常委会和市委全会报告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2009年,市委常委会多次听取市领导分工负责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情况汇报,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2次向市委全委会报告抓工作落实情况;市委、市政府召开3个现场会听取5个县(市、区)抓落实情况。

二、建立监督通报制度。市委制订实施《关于对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勤政廉政善政巡视制度试行办法》,分三批派出巡视组,完成对13个地方和单位的巡视,把转变作风抓落实情况作为巡视的重点内容,通过召开述职述廉民主评议会、召开征求意见会、查阅资料、实地巡视等方式,督促各单位提高执行力、破解难题,推进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市委、市政府制订《云浮市关于整合督办系统构建大督查格局的实施意见》、《云浮市2009年50项重点工程(项目)督查方案》,整合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等督查督办系统,建立督办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5个重点项目督查组和2个信访维稳督查组,每月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进行一次督促检查,重点对50项重点工程(项目)跟踪督查,全市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下一阶段措施。2009年,全市50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完成投资116.61亿元,完成年内计划的107.9%。市纪委制订实施《关于对全市各级机关作风情况实行暗访的工作意见》,推动暗访工作制度化,市县两级拍摄《云浮市干部作风明察暗访实录》等4个暗访片;制订《关于严肃纪律确保全市重点工程(项目)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监督管理的通知》,组织38个负责50项重点项目的责任部门签订廉政责任书,力保项目建设高效廉洁。市政府决心将市本级自设行政审批项目全部取消、下放或作为一般业务管理,完善市县镇三级行政服务中心网络建设,建立健全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项目审批代理制等制度,全市三级行政服务中心受理办件26万件,提前办结率96.57%,群众对窗口的整体满意率达99.8%。

三、建立行政过错问责制。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的有关规定,制订《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和〈广东省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云浮市干部作风挂牌督查暂行办法》、《云浮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警示教育谈话暂行办法》,明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采取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工作岗位、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建议免职、违纪违法移送有关机关处理等方式进行究责问责。2009年,全市 202名党员干部被诫勉谈话;26名党员干部被市纪委通报批评,并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1个单位因工作作风问题被市委挂牌督查;25名党员干部因工作失职失责被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检查。罗定对在“9·16”救灾期间工作执行力不强的2名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书面检查;新兴对恒通科技职业培训学校弄虚作假骗取省专项补助资金问题,责令辞职1人,记过处分2人,免职2人。

四、建立抓落实考评奖惩制度。市委、市政府制订实施《云浮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评价试行办法》,重点考评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各项任务、维护群众利益、转变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情况,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与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奖励惩处挂钩。制订《云浮市2009年50项重点工程(项目)奖励和报告方案》,明确对50项重点项目完成年度目标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完成重点项目年度目标的每项奖励2万元,奖金的50%奖给重点项目主要责任领导,其余奖励给协助负责领导和责任单位领导;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在市人代会上报告50项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完成不了预期目标的由项目主要责任领导及主要责任单位领导向市人大代表作说明。

五、建立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制度。建立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责任机制,全市87个贫困村和3.4万多户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全部落实帮扶责任单位和帮扶责任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制度、即时补偿制度、积分制等制度和调高补偿比例,全市“新农合”基本实现全覆盖。制定实施《云浮市党务公开办法(试行)》,规范党务公开,保障党员和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构建政府网站平台、三网融合平台、电子监察平台,建立政务公开公众参机制,建立健全市、县、镇、村网站群,全面开通使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县级网上审批系统、网上“行风热线”;大力推进以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三网融合双向互动数字电视为基础,集电子政务、文化娱乐、交流互动、公众参与于一体的多媒体网络沟通信息平台,创新政务公开公众参与的形式和途经,目前已完成了3000户的试点工作;在实现市县镇三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联网的基础上,建设“廉政直通车”信息服务平台,通过提供党务、政务、村务、村财务、服务“五公开”信息内容和查询,实现市县镇村四级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咨询投诉等功能,并将有关信息纳入电子监察系统监察,推进综合型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创新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方式,引入社会群众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打分测评,占总评分的70%,扩大群众行风评议话语权。强化信访维稳工作机制建设,制订实施《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查究制的规定》(试行),深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和“进家门、问民生、解难题”探访重复上访户等活动,2009年群众到省集体上访排全省第20位。

六、建立推进厉行节约制度。市委、市政府制定实施《关于切实精简文件会议市直议事协调机构和改进接待工作的实施意见》,2009年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召开的会议和普发性文件明显减少;取消市直议事协调机构38个,精简40.43%;撤销面向镇街检查考核项目29项、责任书考核20项。开展“2009行政经费节约年”活动,制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行下经费节约考核办法》、《云浮市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公务卡结算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试点,完善财政实时在线监督系统,全市党政机关主办财政出资的晚会、展览、庆典、论坛“四项活动”总数同比减少57%;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因公出国(境)、会议、文件、通讯、办公用电用油用水“七项经费”总支出同比减少8467.58万元,降幅23%。

七、建立反腐倡廉建设制度。深入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出台《实施方案》,提出121项重点任务,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80个责任单位,加快完善云浮特色的惩防体系。制定实施《中共云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云浮市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准》、《云浮市廉政文化宣传员、研究员管理办法》,《云浮市廉政教育基地申报办法》等配套制度,以市委党校廉政教育基地建设、“两网一平台”(云浮市廉政网、手机廉政网和廉政彩信平台)建设、信息化培训、网上廉政教育、信息化体验等为主要内容构建数字廉政教育工程,大力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经常化、基地化、网络化。市县两级联合公推公选342名后备干部,在招录公务员面试环节中对考生和考官实行信息“两个封闭”、“临时双抽签”制度,促进招录工作公正廉洁。在云安县开展规范县委书记选人用人行为试点,制定《规范县委书记选人用人行为暂行规定》。制订实施《云浮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项目班子管理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规定》,进一步健全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交易、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要素市场监管制度,促进资源“阳光”配置。制订实施《关于实施“农村基层廉政”工程的意见》和《云浮市“农村基层廉政”工程建设制度规范》,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实行制度化规范化管理。实施“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通过在全市847个行政村村民代表会议下创设会议召集组、发展组和监督组,建立村民会议独立启动、议事决策参谋、村务财务监督、人员罢免等四项机制,获得“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创新奖”。制订《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领导班子“一把手”、班子成员,以及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的职责,建立年初报落实方案、年中报工作进展、年底报工作完成情况的“三报告”制度;对市直84个单位开展2009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考核检查,被评为“好”等次的班子63个、“较好”等次的班子14个、“一般”等次的班子7个,被评为“好”等次的领导干部351人、“较好”等次的领导干部46人、“一般”等次的领导干部6人、“差”等次的领导干部8人,结果在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上通报,明确问责措施,各方面反响较好。云浮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构建惩防体系,在2009年省委对21个地级以上市检查考核中得到了充分肯定和表扬,制定实施《中共云浮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和《云浮市反腐败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反腐败组织协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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