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制定2008-2012年完善惩防体系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云浮市委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的实施方案,把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和云浮实际结合起来,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大方面,分解落实121项具体工作任务到35家牵头责任单位和45家协办责任单位,整体推进和完善具有云浮特色的惩防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为建设广东富庶文明大西关提供有力保证。《实施方案》有云浮的几个方面特色。
一是打造云浮特色的防腐教育机制。巩固、强化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和领导干部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培训班。积极推进全市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云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云浮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标准(试行)》,着力建设一批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的示范基地。实施廉政文化创新工程、廉政文化精品工程,着力打造一批廉政文化精品、建设一批反腐倡廉教育基地。
二是打造云浮特色的过错问责机制。推行问责制,制定实施《云浮市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和《云浮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实施办法》,健全和完善行政服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责任制等配套制度;探索建立党委、人大、政协及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党风廉政方面责任追究制度。制定《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开展党内询问和质询办法》、《党委委员、纪委委员提出罢免或撤换要求处理办法(试行)》具体实施规定。建立健全云浮市反腐败协调工作规则和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办案信息化建设,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
三是打造云浮特色的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作用,努力形成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政协监督、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信访监督、新闻舆论监督的整体合力。落实和完善《关于对市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行勤政廉政善政巡视制度试行办法》,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的监督,着力加强对“双转移”和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重大投资项目和资金的监督。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行使的监督,着力建设综合型的电子监察系统,加快实现市、县(市、区)、镇(街)三级全面联网。进一步完善市、县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体制机制,加强对驻在部门和授权管理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继续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基层评机关作风、基层站所评议活动和办好市县两级政风行风热线,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巩固和深化“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实施“农村基层廉政工程”的意见》,完善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和镇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基层党务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平台和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实现“两述一评(述职述廉和民主评议干部)”延伸到村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和廉洁文化建设延伸到农村,构建农村基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四是打造云浮特色的源头治理机制。深化干部人事、行政、司法、财税、投资、金融、国有企业管理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等方面防治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每年开展一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执行情况专项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云浮市县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评价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试行)》,不断探索完善干部评价考核体系,发挥考核结果在干部任用和监督管理中的作用。制定实施《云浮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并逐步县级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