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五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来,云浮市高度重视,采取五项有力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
一、深入学习宣传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国电视电话会议当天,云浮市委书记王蒙徽,市长黄强,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凌锋,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少青等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市直部分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等100多人在云浮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日前,市委常委会和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认真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和朱明国同志在广东分会场的讲话,对学习贯彻全国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同时,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了《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全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通知》,要求把学习贯彻全国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贯彻惩防体系建设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及《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等政策法规、学习贯彻省委书记汪洋近日在云浮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结合起来,各级班子要在近期的“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民主生活会上组织一次专题学习,充分利用《云浮日报》、《云浮纪检监察》刊物、信息简报、互联网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
二、精心谋划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近期以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全市落实责任制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批示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全面总结10年来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并结合贯彻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任务。重点谋划和抓好五项工作:一是实施责任制“一把手”工程。抓好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的落实,建立一批落实责任制工作联系点。二是建立廉政勤政巡查制度。制订对市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勤政巡查制度,每年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派出巡查组对一定比例的县(市、区)和市直单位进行巡查。三是健全廉政谈话有关制度。对领导干部提拔任用、信访反映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案件查处后的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警示教育等方面情况实施廉政谈话,廉政谈话情况由纪检机关统一建档管理。四是抓好“五个一批”工作。按照全国会议要求和部署,落实有力举措,狠抓“五个一批”工作,努力取得反腐倡廉新成效。五是推进“农村基层廉政工程”。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抓好市委通过的《关于实施“农村基层廉政工程”的意见》落实,加强基层惩防腐败机制制度建设。
三、继续强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根据今年7月份市对各地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今后反腐倡廉任务分工专项督查情况,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整改,完成今年反腐倡廉任务。年底,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对部分县(市、区)和市直部分重点单位进行抽查。同时,要求市直各单位进行自查,各县(市、区)对县直单位和乡镇落实责任制工作、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建设进行专项检查。
四、认真开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届中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做好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责任制发[2003]1号)的要求,拟在明年上半年,组织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届中责任制考核。科学设计考核内容,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认真抓好2008-2012年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结合云浮实际,并参照中央和省的做法,抓紧起草中共云浮市委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办法》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把省委《实施办法》提出的有关任务分解落实到市直相关责任单位,并对学习贯彻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