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强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专题学习会上强调:提高行政效能 营造良好政务环境
10月22日下午,我市举办《广东省各级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专题学习会。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强在会上强调,各级各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暂行办法》为契机,提高行政效能,努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会议邀请《暂行办法》制订起草人之一、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效能监察室主任肖燕池作专题讲座。肖燕池以建立和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为主题,围绕行政首长问责制的发展过程,推行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省建立和推行行政首长问责制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依据、基本做法以及推行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实施的保障措施等方面作了内容翔实、深入浅出的报告。
黄强在学习会上指出,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是政府机关制度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是立足新起点、增强政府行政执行力、提高行政效能、打造政府新形象的重要举措。就如何贯彻实施好《暂行办法》,黄强强调要在三方面狠抓落实:一是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实行行政首长问责制是建设法制政府、转变机关作风、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的需要,要从战略和长远的高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把贯彻执行这项制度作为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来对待;二是落实责任,进一步提高行政首长问责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市政府各项工作责任,确保完成今年市政府各项工作任务;各级行政首长要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三是积极推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行政问责的长效机制。要广泛宣传发动;要认真组织实施;要完善配套措施;要自觉接受监督。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姚康主持学习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招炳德、郭汉毅,副市长李尧坤、黄达辉、崔逢池等参加了学习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