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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召开汇报会督查通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今年反腐倡廉责任分工情况

2008-09-18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近日,云浮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召开全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会,传达贯彻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专项工作汇报会精神及有关领导讲话精神,听取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国资委等部分市直责任单位落实今年反腐倡廉责任分工情况汇报,总结和通报今年1-7月责任部门落实责任制和全市反腐倡廉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今年后几个月的重点工作任务。市直62个责任部门“一把手”、各县(市、区)纪委书记等参加了会议。今年1-7月,该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纪委组织协调有力。各级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切实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全面领导责任。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集体学习了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和全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等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及时调整思路,研究部署工作任务,如市委通过了《关于实施“农村基层廉政工程”的意见》。各级党委(党组)、政府及部门主要领导切实增强“一岗双责”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履行好在抓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主要领导责任,亲自调研纪检监察工作、听取汇报并作重要指示或批示,亲自出席反腐倡廉建设有关会议和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及时分解责任和开展检查,认真组织协调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反腐倡廉责任分工,把党风廉政建设与部门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完善配套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围绕“抓什么、谁来抓、怎样抓、抓不好怎么办”等问题,年初该市下发了《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一把手”做到“五个亲自”、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到“三个抓好”、牵头单位要做到“四个必须”、配合单位要做到“三个确保”,严格实行“三报告”制度。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细化各专项工作内容,及时分解责任到下属部门、科室,确保责任主体到位,形成了自上而下、党政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推动了责任落实。

三、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各地各单位围绕贯彻责任分工,建立工作联系点,加强工作指导,积极推动工作创新,如市直联系点财政局积极开展了市级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国资委在市属15家企业成立了监事会或派出专职监事,建设局联合有关部门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项目班子管理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规定》。加大各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如最近该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派出督查组,采取实地“听、谈、访、看”的方式,对市直单位落实责任分工和各县(市、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有力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办案件时,既查处发生违纪行为的直接人员,又严格追究负有“失管”、“失察”的领导干部,维护了纪律和责任制的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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