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治腐
今年以来,云浮市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力度,扎实推进源头治腐工作。
一、完善廉政文化建设制度。贯彻《中共云浮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制定《云浮市廉政教育基地申报办法》,发挥各类场馆、设施的廉政教育功能,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向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和规范化发展。出台《云浮市廉政文化宣传员、研究员管理办法》,明确廉政文化研究宣传课题,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研究员、宣传员的作用。
二、健全工程招投标制度。云浮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工程项目班子管理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规定》,通过对建筑工程项目班子(包括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机管员和材料员)管理,明确相应资质条件和纪律要求,对违纪违规人员实施“黑名单” 管理,一年内不准参加项目招投标,努力遏制招投标过程的围标、串标等违法违纪行为。同时,该市出台《关于实行交通公路基础设施建设纪检监察巡查制的实施方案》,对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管理使用、信息公开等情况,分别由市和县每月抽取不少于30%和80%的工程项目进行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纪违规行为。郁南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有形建筑市场管理的若干规定》,细化工程入市交易范围、交易形式和后续监管等方面具体要求。
三、完善财政管理制度。制定《云浮市市级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在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局和市会计委派办等5个单位开展财务核算集中监管改革试点,加强对财政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收付后的会计核算过程监管。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制度,拓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领域和范围,选择市政协办、市民政局等9个单位,对2007年度财政拨款增长率60%以上、拨款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上的基本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试点。云安县积极推行财政支出管理电子平台试点,以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和财务核算信息集中监管系统为基础,通过网络系统将单位财务信息集中到财政部门,并与国库支持系统相关财务预算数据进行自动化对比纠错,实现对预算单位财务核算信息的监控。
四、建立效能问责制度。云浮市出台《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查究制的规定》(试行),对在履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责中工作不作为、失职失责的行为实施通报批评、限期整改、黄牌警告、一票否决等形式的责任查究。罗定市制定《机关效能过错问责试行办法》,明确对十大类107种效能过错情形,实施诫勉谈话、建议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通报批评、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建议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建议责令辞职和建议免职等方式的问责。
五、健全农村基层廉政建设制度。云浮市制订《关于实施“农村基层廉政工程”的意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两个中心,建立两个平台,实现两个延伸,拓展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新领域。完善镇级行政服务中心,在现有全市63个镇全面建成的基础上抓巩固、抓完善、抓提高,建立健全规范化标准和管理制度。完善镇级会计代理服务中心,整合镇级财政结算中心和农村会计代理服务中心现有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把各镇(街)会计代理服务中心并入镇(街)财政结算中心,赋予集中核算管理镇政府财务、集中核算基层七站八所财务、代理村级会计工作三项职能。目前,全市有50个镇的638条村实行了村级会计镇代理,占全市建制村总数的75%,其中25个镇由财政结算中心代管。建立信息公开平台,充分利用电信、移动通信、广播电视等网络的资源优势,推动农村基层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建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今年下半年转上经常性教学培训阶段。实现“两述一评”延伸到村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在全市实行农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和基层站所负责人述职述廉并接受民主评议的“两述一评”制度。实现廉政文化延伸到农村,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农村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
六、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落实制度。云浮市出台《关于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要求“一把手”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建设,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亲自组织、指导、督促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亲自批处、督办重要信访件,亲自检查执行落实情况;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做到“三个抓好”,即抓好分管范围内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对所分管队伍尤其是分管部门、单位“一把手”的管理和监督,抓好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解决;牵头单位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统筹所承担工作任务并向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必须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落实措施和完成任务时间表,必须做到年初有布置、年中有检查督促、年底有总结,必须协调各配合单位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任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配合单位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责任主体工作到位、确保按时按质完成、确保所承担工作任务有序落实。要求各地各单位严格执行落实责任分工“三报告”制度,年初报落实方案,年中报工作进展,年底报工作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