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实施意见从八个方面努力创新反腐倡廉建设
近日,中共云浮市委四届四次全会通过了《中共云浮市委、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提出并围绕“坚持实施‘东渐西联、优内拓外、错位竞争、统筹并进’的发展战略,加快融入珠三角,紧密联结大西南,努力建设成为全省承接产业转移和推动劳动力转移的主阵地,全省绿色生态示范市,探索统筹城乡发展的试验区”的争当山区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目标任务,明确了一系列创新性工作思路与举措,为云浮市未来5-10年的科学发展指明了方向。其中,提出八个方面创新反腐倡廉建设。
1、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社会正气,培育文明风尚。
2、坚持依法办事,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强化行政执法评议考核。
3、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管理创新,改革和减少行政审批,降低行政成本。
4、理顺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组织协调和公民参与的公共服务机制。
5、进一步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建设“阳光政府”、“诚信政府”。
6、加快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继续深入开展“万人评公务”、“行风热线”等活动。
7、继续巩固和深化“活力民主,阳光村务”成果。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民意反馈、信访接洽、投诉申诉等制度,依法落实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8、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保护干部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积极性,为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提供坚强后盾,营造宽容、宽松、宽厚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