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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受理群众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大幅下降

2008-06-02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2007年1月以来,云浮市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工作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有效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较往年,2007年市纪委监察局受理群众越级访、重复访、集体访大幅下降。

一、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从利用科技手段、提高信息化入手,有效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已建成使用的云浮市电子监察系统上增加“纪检监察信访管理功能模块”,实施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市、县、镇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互联网来源的纪检信访件“受理登记、拟办、办理过程、办理结果、督办、结果公示、抽查回访、综合查询”等全过程的电子监察,使网上信访件的管理实现电子监察所特有的“实时监察、预警纠错、绩效评估”等特点。2006年1月已开通网上信访举报,设立举报信箱,受理网上群众信访举报。2008年正式开通12388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热线,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均配置举报热线的自动录音电话。

二、健全矛盾排查机制。完善县、镇、村三级信访工作网络。全市每个行政村都配备1-2名信访信息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对有可能越级到省进京上访或集体上访的,列为重点,实行领导包案,限期解决。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注意掌握信访动态,加强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制定应急预案,做好稳控工作。市纪委建立群众上访通报和汇报制度,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市、区)到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上访的情况,各县(市、区)纪委也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报告重要上访问题的办理情况。2007年1月以来,在重大节假日、重要政治活动期间,没有发生群众越级到省进京上访或集体访情况。同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集体访和非正常上访,对趁机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坚决依法打击。

三、健全信访督办机制。建立信访件清理、明细对账制度,每季度对上级交办信访件进行清理、对账一次,对不能按期办结的,办理延期手续并在延期内办结。对交办信访件,市纪委加大督办力度,对上级交办转由其他单位或部门承办,以及委领导批示查办的信访案件进行重点督办。重要信访案件每15天督办1次,一般信访件每月督办1次。对转交基层或部门阅处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跟踪了解,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市、区)纪委完成交办信访案件的情况。

四、健全信访调处机制。一是坚持快疏快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集体访、越级访、联名访及重复访列为重要信访件、急件,优先办理,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开展信访帮扶活动。三是采取多个渠道解决信访问题。

五、完善责任追究机制。认真落实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实名举报反馈制度,采取电话回复、信件回复、走访回复等方式,及时向群众反馈信访问题办理情况,避免因反馈或解释工作不到位,造成越级信访或矛盾激化。市纪委每季度对某一地区、某一系统、某一单位,在一个时期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群众反映领导干部个人的问题进行分析汇总,建立信访台账,落实信访谈话,达到防微杜渐的目的。2007年1月以来,市纪委主要领导对8名单位负责人或领导干部进行信访谈话。不断健全市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档案,对干部的廉洁自律和被群众投诉情况实行电子化信息管理,2007年1月以来,为信访监督、查办案件、干部提拨任用、评优评先等工作提供廉政信息86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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