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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提升办案综合效果

2008-04-08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2007年,云浮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依纪依法办案,保持工作力度,注重发挥四项治本功能,取得良好综合效果。

一是警示教育,筑牢防线。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开展警示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加强作风建设,勤政廉政为民”主题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期间,全市通报了查处的黄伟明等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说纪,收到较好的教育效果。

二是纠偏治源,堵塞漏洞。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建议”制度,针对查案中暴露出来的制度管理问题,帮助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漏治源。去年,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协助30个发案单位建章立制39项,落实整改措施,有效防止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如市纪委在查处某系统公职人员参与赌博案后,及时向该系统市局单位发出整改建议书,提出4条整改措施,该系统根据上级主管单位的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六条意见》、《关于廉洁从业的六条规定》。

三是保护预防,澄清是非。以人为本办案,坚持查清问题、惩防腐败是成绩,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查清问题后,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执行纪律上审慎把握宽严相济的政策。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信访约谈,做到早提醒、早教育、早解决。同时,通过办案,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干部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打击震慑,惩治腐败。查办案件过程中,对腐败分子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予以严惩,让他们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并被法律予以制裁,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一无所获,思想上痛悔莫及,取得了较好的打击震慑效果,腐败和严重侵害民生利益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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