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要求:必须做到“五个树立”落实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
近日,云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少青同志在云浮市纪委四届二次全会上作工作报告,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做到“五个树立”,落实“高举旗帜、把握根本、解放思想、牢记宗旨、狠抓作风、完善体系”的反腐倡廉建设总体要求。
一、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意识,牢牢把握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方向。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带头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争当服务促进保障科学发展的排头兵,为全市掀起新一轮思想大解放提供坚强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就没有正确的方向。因此,要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之中,放到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和行动,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始终做到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促进科学发展不动摇,确保反腐倡廉建设沿着正确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体现反腐倡廉综合效果。要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惩治腐败是成绩,预防腐败也是成绩,查清问题是成绩,澄清是非、保护干部也是成绩。要切实遵循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反腐倡廉的目标与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相一致、反腐倡廉的进展与深化改革开放的进程相协调、反腐倡廉的效果与党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适应,努力实现惩治腐败的政治、法纪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树立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的理念,努力促进社会和谐。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各项政策,建立健全有效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的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更加主动地正视和化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要保护好党员干部的权益,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旗帜鲜明地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理直气壮地支持、保护、鼓励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净干事的干部。对于勇于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而出现失误的同志,只要是一心为公、个人没有以权谋私的,在执行纪律上要坚持宽严相济,与人为善,当宽则宽,该保尽保,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四、树立改革创新、与时俱进的意识,努力完善惩防体系。要把完善惩防体系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上级纪委的工作规划和部署,坚持改革创新、与时俱进,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在教育防范方面,要探索创新早预警、早提醒、早教育、早制止的有效措施,增强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性、有效性。在制度创新方面,要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和环节,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减少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在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在监督制约方面,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探索创新和综合运用党内外各种监督手段,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五、树立攻坚克难、敢于负责的精神,坚决惩治腐败。要坚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坚决查处各种违纪违法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要攻坚克难,提高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严肃查处大案要案,看准了就要抓住不放,不为非议所动摇,不被困难所吓倒。要敢于负责,各级纪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敢抓敢管,敢于碰硬、敢于负责,一把手要直接指挥和参与查办有影响的重大案件,班子成员要有一半以上抓办案。要坚持规范、科学、依纪依法办案,严格执行办案工作纪律,使我们所办的每一件案件都能经得起法纪和干部群众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