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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省纪委“六个一”工作要求

2007-12-13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云浮市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落实

省纪委“六个一”工作要求

11月30日,云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何少青同志主持召开市纪委常委会议,专题听取各室落实省纪委“六个一” 工作要求的设想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措施。

会议指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阶段新形势下,省纪委提出“六个一”工作要求,是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朱明国同志为班长的省纪委常委会集体决策,是广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对做好云浮纪检监察工作有着重要指导意义。省纪委各室(厅)起草并报省纪委常委会集体审定后,下发的“六个一”工作意见,切合广东实际,目标明确,措施保障有力,可操作性和指导性很强,是推动纪检监察业务工作发展与创新的有力抓手。

会议要求,各室要把落实省纪委 “六个一” 的工作要求与云浮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的“比作风、比纪律、比和谐,创亮点、创品牌、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着力争取实现“五个一”(五年内打造一个省级以上的品牌、推出一个省级以上的标兵、承办一次省级以上的业务会议,每年推出一个市级以上的典型、在市级以上的报刊杂志发表一篇文章),努力争取把云浮市一些亮点工作、特色工作纳入省纪委的特色工作计划,同时要保证省纪委提出的一些全省性工作在云浮得到全面落实,不拖全省的后腿。各室要以“五个有”着力打造工作品牌:一是有合理的定位。努力争取得到省纪委的肯定。二是有工作的创新。认真创亮点、创品牌、创一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三是有良好的氛围。加强宣传报道,在中央、省、市机关内部刊物和有关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效应。四是有有效的措施。制定详细具体的保障措施,强化责任分工和督促指导,务求实效。五是有先进的典型。狠抓先进典型,树好排头兵,由点及面,实现打造品牌工作的又好又快推进。各室要根据常委会讨论提出的修改意见,进一步完善落实“五个一”的工作方案,争取在2008年1月份下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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