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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建立科级干部廉政信访卷宗

2007-10-26 来源: 发布:云浮纪委 【字体:小 大】

日前,云浮市新兴县建立了科级干部廉政信访卷宗,这是该县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监督制约机制,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化、制度化的一项创新举措。

该县规定,各镇、县直机关、上级驻新兴单位、企事业单位在职科级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均列入卷宗建立范围。卷宗内容包括:科级干部个人及家庭成员(包括父母、兄弟、子女)基本情况,资产情况(包括工资、存款、汽车、房产、土地、有价证券和其它财产),科级干部个人和配偶、子女及家族经商情况,近两年出国(境)情况,个人及配偶被信访投诉情况等。

该县要求,领导干部廉政信访卷宗的内容必须由本人如实填写。单位一把手负责审核属下科级干部卷宗情况,发现情况失实督促其本人更正,签署意见并与本人见面;单位一把手的卷宗情况由单位副职核实。卷宗作为该领导干部提升和奖惩的一个重要依据,组织部门在选任干部征求纪委意见时,必须参考廉政信访卷宗的情况。如发现本人有违反廉政信访规定而卷宗又未反映的,视为隐瞒不报加重处理。同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定任何人不得调阅与自己有关联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该县将对全县科级干部廉政信访卷宗实行统一登记造册,建立科级干部廉政信访情况电子信息库,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和电子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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