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实效
去年以来,云浮市根据中央和省的统一部署,从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健全机制入手,纠建结合,惩防并举,整体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主要做法是: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营造防治商业贿赂良好氛围。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领导同志及有关领导同志亲自部署和检查,各职能部门协调联动,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层级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多渠道、多形式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了反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全市召开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200多场次,在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公众网站等大众传媒宣传600多条次,举办法制专题讲座50多次,专题报告会或警示教育会50多场,拉挂横幅6000多条,张贴标语12000多张,出版专栏刊物540多期,如市纪委等单位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电视廉政访谈活动,卫生系统组织开展抵制商业贿赂大型演讲比赛、知识测试、签订承诺书等活动,等等,反对和防止商业贿意识深入人心。
二、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增强防治商业贿赂自觉性。以问卷调查、开展调研活动、召开研究分析会、发放个人自查表、组织人员对相关资料进行查阅、撰写个人自查情况报告等方式,认真排查出现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领域、重点岗位人员和表现形式、主要特点,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增强了拒防商业贿赂自觉性。全市各地各部门共发放调查问卷12000多份,组织调研活动80多次,召开专题研究分析会170多次,组织543个行政、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行业协会开展自查,对1600多项管理规章制度进行梳理和检查,收缴违纪违法金额362.02万元。制定《云浮市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检查评估实施细则》,今年5-6月市组织检查评估小组,采取了听汇报、查阅资料、征求意见和综合评议等方式对各地各单位进行了全面严格检查,对不合格单位责令“补课”,7月份通过了省的检查评估。
三、加大执法执纪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商业贿赂案件。至今年8月,全市共查结商业贿赂案件27件,涉案金额达360.64万元,严肃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如国有控股企业广东郁南永康药业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湛明因商业受贿140多万元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开除党籍、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年;原罗定市委常委、罗定铁路总公司总经理邓华进因收受商业贿赂189万元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开除党籍公职、依法判处执行有期徒刑12年。
四、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的改革创新,堵塞管理漏洞,如建设部门制定完善了《云浮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和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的监督措施》;财政部门制定了《政府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办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卫生部门完善了《医疗机构药品实行了网上限价竞价阳光采购实施方案》、《医师不当处方院内点评公示、处罚制度》;国土部门出台了《关于终止试行适度下放采石场审批发证权限的规定》;计划部门制定了《实施依法行政责任制办法》;罗定市制定了《关于规范有形土地市场和转让房地产物业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办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云安县制定了《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等,共270多项规章制度。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认真落实“一案一整改建议”制度,针对管理机制制度上的薄弱环节,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协助13个发案单位建章立制17项、68条,落实整改措施26条。同时,大力推进机制体制创新,铲除商业贿赂产生的条件和土壤,如实行“一站式”审批,完善了市县两级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并向镇级延伸,目前共有42个镇已建成服务中心,占全市乡镇总数67%;推行网上审批和网上监察,建立市级电子政务平台和行政电子监察系统,镇村电子监察系统已初步建成试运行;在基层农村实施“活力民主,阳光村务”工程,探索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机制,从源头上防治基层村干部利用公共权力和资源搞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