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市开展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近日,云浮市纪委监察局组织检查组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2006年所办结的149件案件的纪律处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通过查找问题,督促整改,促进了纪律处分执行的落实和案件质量提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深入查找五个方面问题。一查党纪政纪案卷,看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是否已经生效,行文是否规范;没收、追缴、退赔款项是否已经到位。二查处分决定执行程序,看是否及时将处分决定在支部党员大会或在一定范围内宣布。三查组织人事管理档案,看处分决定是否归档,其中受重处分人员的职务、级别以及用车、电话补贴、医疗等待遇是否得到相应调整;在处分期内其主管部门有无违规任用或提拔重用;被开除公职人员是否已解除人事行政关系;行政垂直管理部门人员的处分建议是否落实和反馈。四查工资管理表,看撤职、降级及被判处缓刑人员的工资是否按规定执行。五查年度考核、党员考评,看考核、考察评定的等次是否恰当。
制定两大整改措施。检查结果表明,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律处分的执行工作做到“四个到位”:一是处分决定送达宣布到位;二是工资变动执行落实到位;三是年度考核把关落实到位;四是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协调相互配合到位。但是,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是:有个别受处分人员在《处理执行情况回报表》上没签名、不提意见;违纪人员受撤职以上处分后职务变动情况没有反映;有个别受处分人员的档案组织部门没有归档。针对这些问题,明确和制定了两大改进措施:一是全市统一实行处分决定宣布送达分级负责制。市纪委、监察局立案处理,属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由市纪委领导会同审理室负责人进行宣布送达,属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的,由派驻纪检组或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宣布送达。县(市、区)纪委、监察局和镇纪委、监察室立案处理,属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的,由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进行宣布送达,属一般党员干部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宣布送达。二是全市统一《处理执行情况回报表》的格式和内容。制定了新的《处理执行情况回报表》,内容包括宣布送达情况、处分决定存入人事档案情况、工资变动情况、受处分人对处分的意见等项目,每项都必须有相关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盖章签名确认,内容更加全面、更加规范、更加直观。
取得三个方面功效。一是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检查人员围绕案件的处分决定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挑刺”,鸡蛋里面挑骨头,对存在的问题实行集体“会诊”,每人都要发表意见,进行讨论,然后由市纪委分管审理工作的领导进行评述,统一改进意见,督促迅速纠正,汲取教训,防止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有效地促进了案件质量的提高。二是促进了案审人员业务水平的提高。检查人员主要由市县两级纪委案件审理部门人员组成,每到一个地方每人单独审阅2个以上不同的案件,且按照检查的内容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参加讨论,以检代训,提高案审业务水平。三是促进了对案审工作重要作用认识的提高。进一步提高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质量永远作为案件检查工作生命的重要性认识,对案件审理工作更加重视,确保把每一件案都办成经得起法纪和历史检验的“铁案”,保障党员干部权益,对纪律处分执行工作更加规范,责任更加落实,切实维护纪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