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惩防体系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省纪委领导在云浮市调研时强调:
构建惩防体系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4月28日,省纪委常委、秘书长蒋乐仪一行到云浮市就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工作进行调研。云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何少青作了专题汇报。
在听取汇报后,蒋乐仪充分肯定了该市构建有云浮特色惩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她指出,云浮在贯彻落实中央《实施纲要》和省委《实施意见》工作中,做到领导重视,有思路、有创意、有措施、有效果,初步构建起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基本框架。就如何进一步推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她强调,构建惩防体系必须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一是要加强调查研究,进一步梳理、完善好有关制度;二是要结合当地实际,进一步推进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三是要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加大改革的力度,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从源头上解决深层次的问题;四是要做好惩防腐败体系向基层延伸的工作,因地制宜,加快步伐,创新方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蒋乐仪还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三点希望和要求:一要加强领导班子作风建设,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二要加强队伍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学习,强化自我监督意识,提高自身素质,做廉洁自律的楷模;三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