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在市人民医院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工作推进卫生系统行风建设
近日,云浮市人民政府纠风办、市卫生局决定在市人民医院开展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工作,并出台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旨在通过树立正面典型,以点带面,进一步推进全市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诊疗行为,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一、落实层级责任制。为了使创建工作切实取得成效,市人民医院成立了由院长亲自挂帅的行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在单位内部建立了健全的行风建设工作网络,通过签订内部责任书,责任到人,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同时,设立了医德医风监督委员会,下设稽查小组,对履行责任制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二、分阶段开展创建。该项创建工作从4月上旬起至11月上旬结束,历时七个月,分“制定方案、宣传发动、专项治理、建章立制、考核评价”五个阶段进行。4月底,市人民医院召开动员会,对该项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三、严格考核验收。市人民医院把创建示范工作作为今年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与行风评议工作和医疗卫生业务工作相结合,以行风建设的成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目前,该市政府纠风办、卫生局制定了《云浮市卫生系统创建行风建设示范单位考核内容及标准》,年底将围绕组织工作、教育学习、制度建设、专项治理、规范服务、规范诊疗行为、监督制约机制、建立责任制、满意度调查9大类35项内容进行百分制考核。经过考核验收后,将总结出创建示范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发挥正面典型示范作用,在全市卫生系统进行推广,真正达到创示范促行风的作用。